王锡桐起义遗址保护
发布时间 : 2015-09-18  15 : 35 作者 : 王艾村 字号 : [] [] []

“遗址“的来历及其历史变迁

  王锡桐起义遗址,坐落在宁海县城桃源南路20号,原系旧时城隍庙。1903年月103日,宁海县北乡大里秀才王锡桐打出“灭天主”、“保清朝”的“王”字大旗,提出“打倒天主教,活捉朱国光,先杀阎罗王,后斩麻痘鬼”口号,散发《灭教保国》文告,率众打教起义。沿途焚教堂,惩教霸,“从者近万“。入城后,踞城隍庙为指挥部,火烧天主教教堂,捕杀了神甫朱国光,此举令万民欢快,威镇浙东,是近代浙江历时最久、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一次反教起义。1963311日,浙江省人民委员会特将宁海城隍庙命名为“王锡桐起义遗址”并公布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宁海城隍庙,唐永昌中建,南宋隆兴初改建,入元堕废,重兴于明,现存之建筑中有清嘉庆时《修葺碑记》,至民国,复有局部改建其主体建筑坐北朝南,大门东向,内分“五凤楼”、“泛轩”、“正殿”、“后宫”共四进;一进两侧有平屋廊庑,二进两侧为楼房,总共占地面积1560平方米。西一进“总曹殿”、“五凤楼”,二进两厢后,则为庙的一所占地面积颇宽的菜园。庙东与福兴庵毗连,其占地面积略少于城隍庙。

  抗战初期,城关工商界人士在福兴庵办起“桃源代用国民学校”,城隍庙则为国民党政府的田赋管理处驻地及其仓储所在。此时,庙的建筑风貌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观。解放后,城隍庙首先被县人民政府的粮食部门所接管。土改运动中庙中所有神像被毁,正殿、后宫一度成为手工业者的工场和作坊。60年代初,桃源初小并入城中小学后,县文化馆迁入旁边的福兴庵,随之“宁海县文物保护小组”成立,编制在文化馆。随着省政府“王锡桐起义遗址”的公布,县政府下令迁走了“小五金”厂,将城隍庙的正殿、后宫划给文物部门作展览、陈列之用,并曾划二进东厢房楼上五间,作为文物库房。其时,宁海县电影事业初创,一二进之间的天井,曾搭起油毛毡棚,连同二进“泛轩“,作为电影放映场。而后随着县电影院的建立,庙大门对面的“总曹殿”,一间被分割做影院发电机房,“五凤楼”上,辟作职工宿舍。接着,二进西厢,又进驻电力部门。以后,随着粮食部门仓储的转移,此间除原驻城关粮管所外,复进驻了黄坛粮食管所。“五凤楼”前天井被搭棚设架,连同“总曹殿”的二间平房,成为粮食所的制面加工场。“五凤楼”及两厢上下,被上述各单位十来户职工的家属宿舍所挤满。整座建筑,处在四分五裂之中,根本谈不上有统一的管理保护和维修。特别是“文革”时期,“五凤楼”廊柱和庙台枋柱上颇具艺术价值的人物和狮子等镂空雕刻饰件均被拆毁。“五凤楼”下檐内制作精致的几层花檐、卷篷、雀替也遭破坏。柱枋间沉厚的花梁上大幅历史人物故事的浮雕,因不能拆除,就以斧凿任意劈削和铲凿。1977年,县文化馆未经省文物部门批准,擅将王锡桐起义遗址——城隍庙所属福兴庵拆除建造办公大楼。

“遗址”产权的收复与初步界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文物局与省文管会召开了一系列的会议,发布有关规章、文件,强调重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我于1980年夏调人县文化馆,县委宣传部要我起草成立县文物事业管理委员会的报告;调查了解王锡桐起义遗址的历史和现状,向省文管会作出汇报。1981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将宁海王锡桐起义遗址列为我省23处“历代农民起义、反侵略斗争、反民族压迫斗争及近代革命史的纪念建筑及遗址”之一,予以重新公布。同年9月,宁海县在当时的宁波地区率先成立了文物事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单独的建制。我被任命为该委员会的委员兼办公室主任。

  解决好王锡桐起义遗址的产权归属问题是我上任后的当务之急。面对“遗址”内占用单位多,所居家属情况复杂的局面,我一方面如实向省文管会领导汇报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请求。对粮食部门的用房,我认为他们原是解放时的接管单位,在1963年省人民政府公布此遗址为省级文保单位以前,已拥有相当部分的产权,为此我请求省里能对此历史事实有所考虑。事后我得知,1982年春夏间,粮管所之所以能顺利地撤出“遗址”的“泛轩”和东厢,并就一进“五凤楼”部分和“总曹殿”至天井的面条加工厂与文物办订立了“待春节前后粮食部门的宿舍基本竣工后即全部迁出”的协议书,是由于省文管会报请省人民政府协调省粮食厅并拨给一定补偿性的经费,再由县粮食局转达粮食厅指令执行的结果。另一方面,我抓住各种机遇,向县领导汇报宣传国家对文物保护的政策精神和自己的工作打算,以争取领导对文物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因为1983年月10月是王锡桐起义80周年,为对此作出纪念,亟待收回产权、抓紧维修、布置陈列展览,届时向全县人民群众开放。当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县委副书记许光眺同志亲自找县供电局领导谈话,要求他们尽快从“遗址”西厢迁出。单位迁址工作做通后,做居民的搬迁工作就难了,其中居住在“遗址”中的最后一家住户,因户主中途工作调动,致使原单位和新单位均推托不管,最后在县委书记徐涨厚同志关心下,我与清理县内公房的负责同志协商安排几间旧公房,解决了“遗址”产权收复中的最后一家困难户。至于“正殿”和“后宫”的产权本应无异议,但文物办未成立时,文物工作系文化馆所属,现两单位分开后,产权的归属问题就必须明确界定。为保持“遗址”的完整性,以便统一维修和第二年的纪念馆如期开馆,县委宣传部领导和负责文卫的副县长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先是明确“正殿”系“遗址”的主体部分,归还文物部门所有。“后宫”部分,连同其东向毗连的四间平房的产权,于1984年与文化馆订立了书面协议,确认归文物部门所有。至此“遗址”的产权得以全部界定并予以收复。

  尽管当时所取得的确认和界定,还不很符合文物保护的规范要求,但这一格局得以稳定地保持到今天,与当时领导的重视、部门的支持和住户的理解是分不开的。

“遗址”的维修

  1982年夏,因一次台风的袭击,“五凤楼”前的围墙,全面倾圮,以致“遗址”门户不蔽,抓紧遗址的维修,已成燃眉之急。

  省文管会对文保单位维修的基本原则是“保持现状,恢复原貌”、“整旧如旧”,不能搞焕然一新。并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对原建筑作一次全面、精细的检查;准确掌握具体破损情况,作出照片和文字反映说明及文保单位的平面图;同时要求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制订维修方案,对其中具体维修项目及其细部结构的指标要求,都力求细致明确;要求编制出准确的维修经费预算。

  当时,县文物办干部仅二三人,且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力量十分单薄。我在省文管会领导、省考古所专家的指导下,边学边做。我请城建部门技术人员绘制出“遗址”平面图;同时访问就近的老人,召开座谈会,请他们回忆介绍“遗址”原建筑风貌,并邀请文化馆搞摄影的同志帮助作必要的摄影记录;同时带一位熟悉古建筑的老技工去宁波、杭州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在维修过程中探访擅长古建筑的老木工,我分别邀请他们来进行具体检查。通过这些工作使我对王锡桐起义的史事、原城隍庙的建筑风貌及产权关系的嬗变情形、被破坏的过程和现状,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为日后对遗址的维修和保护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我负责制订的维修方案中,维修项目有大门、门庭、围墙、“五凤楼”、“财库“等5项,资金概算为2.56万元。省文管会于1983729日拨来维修经费2万元,同时,还给了10立方米的木材指标。

  我在制订和执行“遗址”的维修方案中,基本上坚持“保持现状,恢复原貌”、“整旧如旧”的原则。为严格做到不改变建筑的结构框架,我到处搜集残存的雕件饰物作样板,依样制作恢复旧观;对无样可依的如已倒坍的围墙的墙顶式样及其塑饰,则调查访问老人,根据老人们的回忆资料,酌情予以修复;对“五凤楼”廊顶的花梁遭斧凿破坏的大幅人物浮雕,要求技工对破损局部细致地依样予以补贴雕刻,而后涂敷颜色油漆,不留痕迹地恢复了原貌。此外,我还根据当时的实际条件,对其中某些局部构件作了必要的改变。如将大门顶上直立的朱底金字“城隍庙”匾额,换成“王锡桐起义遗址”黑底金字横式匾额;大门内门庭两侧,旧时围有木栅,栅内各有一马夫牵拉一马的塑像,将它改作木结构的有门有窗的两间小平房,供来日值班管理、发售门票之用。“五凤楼”屋脊山顶的塑饰,也在保持古建风貌、废除封建迷信色彩的前提下,酌予装修。“财库”三间,曾被用作家属宿舍的厨房,屋宇、墙垣、地面均破败不堪,必须全面清理,酌情予以重建。

  为节约经费开支,我还十分重视旧物和废物的利用。如对大量破旧断损的旧砖,整理后在内墙中予以实叠使用。在“五凤楼”全面重铺地板的过程中,要求木工对旧板小心拆卸,拣挑质地尚好的予以修整拼用。又如“五凤楼”前天井下的石阶早已破损无余,致地墙下侧木椿与泥土暴露,如何不改变古建筑风貌,修补好这一残局,真是煞费苦心。凑巧我得悉县百货公司正扩建其原用的旧式大院,知其有一部制作精细的石阶与石板,经几番奔走察看,报请县领导协调,终于无偿地搬运过来,完美地弥补了这一当时的难题。再如得悉县房管部门保存有一对雕柱头狮子,经协商,亦得以无偿地搬来安装在泛轩前沿柱头上。我还通过协商从城东龚氏“梦园”废旧的门墙中挖得一套精致的砖刻,用以装饰在“五凤楼”前方围墙的花檐下。凡此种种,既保护了文物,又美化了“遗址”环境,增强了它的艺术氛围。

  原订维修方案,于19845月基本完成。但由于“遗址”破损检查的不可预见性,同时考虑到维修后使用上的需要,在原方案中又增加了一些具体维修项目,也扩大了一些维修范围,如“五凤楼”中一根大抬梁的更换,西厢屋面、门窗的维修和栏杆的制作,“正殿”由原计划的“捉漏”到部分檐角更换木料的拆修和全面翻屋,“正殿”东、西、北三面,原为石柱支架,旧时外有神龛遮护,今全部裸露的所有石柱,无直线,也无平面,体形极为粗糙。既不利观瞻,更不利于应用。因此我又在三面柱外围砌一道平整的高达柱端的“版面墙”,以利陈列展出。工程直到1984年国庆前夕才初步结束。其经费总支出为3.16万元,除省拨款2万外,其余由县政府拨款。省文管会、考古所领导和专家检查验收后,给予了肯定。

  1985年后,零星的维修仍在继续,如砌换西厢楼下的五间腰墙、门窗、东厢的屋面、地板与栏杆、“总曹殿”的整理、维修和门面的使用设计等。

“遗址”的开放和利用

  1984101日,国庆35周年,维修后的“遗址”首次向群众开放。此前,还曾有过售不售门票之争。我考虑到日后的管理和维护,坚持一定要卖门票。可是料想不到,国庆那天,大门一开,人山人海,群众摩肩接踵地争向售票处购票。由于事先估计不足,中午没有安排接班人员,岂知时近11点,门口还是熙熙攘攘十分拥挤,一个上午,售票即近3000张。

  1984年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些商业部门看中“遗址”这块位居市中心的有利地盘,多次向县领导提出在此兴建商场的要求,有的单位竟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向县委县府提出建商场的要求。我们一一向有关领导宣传国家文物保护法精神,使“遗址”内办商场一事,终未形成事实。但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如何使王锡桐起义这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做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迄今还是一个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

  作者:王艾村,原宁海县文管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