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庆丰作十五届市政协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4-22  09 : 05 来源 : 市政协 字号 : [] []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在政协第十六届宁波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2022年4月8日)

一、提案及办理情况

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3203件,经审查,立案2759件,其中集体提案362件,委员提案2397件。提案分别送交109家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未予立案的444件,通过委员来信等方式作了处理。总体来看,提案选题精准、内容丰富、操作性强,为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经济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890件,占总数的32.3%。其中关于加快两大万亿级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集群和重大产业链建设培育等建议,推动了绿色石化、汽车零部件等列入国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计划。针对加快科技创新合作的建议,相关部门在制定《宁波市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方案》中积极吸纳,每年统筹安排成果转化专项资金2亿元。关于高质量建设甬江科创大走廊、推进宁波前湾新区建设等建议,为编制《甬江科创大走廊特色园区发展规划》和《甬江科创大走廊创新功能单元建设规划》,出台市级统筹资金支持前湾新区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统筹提供了参考。关于加快科技创新跨区域合作、推进优秀科技成果规模化产业化应用等建议,推动了相关部门签订《加强沪甬两地科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杭甬《共融长三角唱响“双城记”合作框架协议》,助力引进大院大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关于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等建议,为相关部门出台《打造宁波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方案》提供了重要参考。关于疫情下加快复工复产、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推动商务楼宇经济等建议,相关部门在制定《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宁波市共享经济发展行动计划》中积极吸纳。

在政治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281件,占总数的10.2%。其中关于筑牢非公企业“红色基因”的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加强中小微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意见》,为加强党建引领,推动非公企业强基固本发挥了作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网格化管理的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框架和系统格局,健全网格责任捆绑制度和事务响应制度,提升了警网融合、安监融网等重点项目实战效能。关于规范涉审中介服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设网上中介超市,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和监管,建立难办事项代理制。关于鼓励支持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工作的建议,相关部门开展以“四化一平台”为主的规范化管理试点,形成政府服务监管+行业自律自治新型协作管理模式,为制定出台《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提供了参考。关于进一步发挥港澳台侨新生代人士作用等建议,助力举办世界“宁波帮·帮宁波”发展大会和甬港经济合作论坛、成立甬商发展实业平台,更好地凝聚起港澳台侨新生代力量。关于推进城乡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我市民间投资活力等建议,为相关单位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供素材、做参谋,有力推动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和“标准地”改革,促进社会资本以多种模式参与到一批重点项目。

在文化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550件,占总数的19.9%。其中关于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文化产业消费市场等建议,相关部门推进文创港、音乐港等重点园区建设,出台“文化宁波2020”建设计划。关于抢救性保护“宁波帮”文化遗存、设立“宁波帮”文献资料馆等建议,相关部门加快有关文献史料的整理汇编,谋划建设“宁波帮”发展研究中心和宁波荣誉市民馆。关于立足文化创新扩大我市影响力、推进宁波非遗保护等建议,相关单位开展宁波非遗展示馆建设项目研究,在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宁波市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基地建设规范》中充分吸纳。关于加大井头山等史前海洋文化遗址保护等建议,助推相关部门将文化遗址保护利用编入“十四五”文化建设规划,加紧谋划创建国家大遗址项目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关于文化先行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新乡贤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文明示范线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中,将乡愁融入村庄规划设计,部分地区成立了乡贤参事会、乡贤联谊会。

在社会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882件,占总数的31.9%。其中关于城市主干道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建设高水平公交都市等5件全体会议提案,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动编制了《关于开展城市主干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加强宁波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波市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20-2035年)》等,有效有力助推了城市品质全面提升。关于改进当前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加强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建议,推动应急管理体系改革,助力推进公共卫生硬件基础设施、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和医保政策完善。关于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建议,相关部门开展社会培训机构清理整治行动,制定《宁波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和管理实施办法》《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规定》,整合涉及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推动审批管理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制度化、公开化、规范化。关于加强青少年身心健康管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等建议,助推相关部门成立了市级健康科普传播联盟,落实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引导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下基层开展心理服务。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促进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等建议,为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宁波市养老服务提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供了参考,建成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7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2822个,所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签约医养结合服务,80万名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156件,占总数的5.7%。其中关于加强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监测及治理的建议,为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宁波市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提供参考,通过采取精准强化减排措施,助推了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关于推进生态区保护、强化问责机制的建议,有关部门出台《宁波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宁波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为实施分类管控措施及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形成共建共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良好格局发挥了重要作用。关于进一步强化山水林湖生态安全保障的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制定《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关于优化海洋牧场生态环境、建好蓝色粮仓的建议,为助力加快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县)创建提供了参考。

二、提案工作主要做法

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紧紧抓住推进提案工作提质增效这一主题,坚定政治方向,扛起责任担当,积极创新、勇于实践,努力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提案工作正确方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3次召开提案工作座谈会,强化政协提案工作的政治方向、政治责任。市委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对提案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提案办理,市委市政府全体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市政协党组对提案这项政协全局性工作,深入谋划、严抓紧管,市政协主要领导领衔调研、督办提案,主席会议研究重要问题,深化工作部署。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全局和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许多提案成为党政工作重要参考,成为民生改善重要推手。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2654件,占96.2%。

(二)坚持质量为先,提案工作成效不断提高。突出提案质量,编发提案选题参考,开展“走进部门”活动,拓展知情明政服务,倡导委员集中精力提出1至2件高质量提案。加大撤并案力度,增加提案查重比对,坚持严格审查立案。强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集体提案征集,积极建立精准选题和优质提案产生机制。提案数量由届初一次会议的646件下降至483件,集体提案比重由12.1%上升到15.9%。突出规范办理,坚持以全会提案、重点提案办理为示范引领,推动承办单位建立提案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办理流程。开展联合督查,推进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办理水平。提案办理满意率达到99.2%,二次办理的提案数量下降26.7%。创新设立提案工作公开制度,对提案原文和办理复文实现“能公开应公开”,形成质量倒逼机制,“双公开”率超过90%。突出跟踪问效,深化提案办理“回头看”,对28件提案开展抽检督查,推进解决委员持续关注的问题。开创对账式自查评价模式,将提案办理反馈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市医保局、市商务局等5家单位开展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促进提案办理再深化再落实。

(三)拓展协商内涵,提案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制定实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对提案贯彻落实民主协商精神,做出制度性安排。坚持把协商贯穿在提案提交、审查、办理、评价等各个环节,构筑起以提办双方为主体、多方参与的协商体系,共画最大同心圆。提案办理协商率100%,面商率超过95%。坚持市委书记阅批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制度,对40件阅批办理件开展专项督查,办理成效纳入党委督查考核范畴。坚持围绕城市建设品质提升,一届一个主题、每年一个专题,持续五年与市政府开展全体会议提案办理协商,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领办,积极吸纳提案建议。开展主席会议成员集体视察,组织委员广泛进行民主监督,形成了专门协商的多样性和系统性。健全重点提案办理制度机制,实化优化领督办方案,开展办理调研,组织“三见面”办理协商会,市委市政府领导共领办重点提案64件,创出新高。

(四)优化服务保障,提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完善《政协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8项相关制度,使提案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定实施《政协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对提案的征集提出、审查立案、集中交办、办理答复和表扬考评等全流程进行深化细化。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从组织领导、协商内容、协商形式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出台《政协宁波市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公开的意见》,提案及办理成果在政协门户网站中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借助“智慧政协”工程,迭代升级提案办理系统。优化提案移动应用,实现提案服务的智能化、实时化。开发使用提案审查智能系统,实现提案在提交、审查、交办、答复、反馈等环节线上运行,提案办理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组织开展提案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向全国政协申报市政协全体会议提案实践作为创新案例,撰写理论文章14篇。加强提案工作宣传,在各级媒体共发表100余篇报道,其中全体会议提案、加强提案监督等经验做法在《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杂志发表,提案工作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三、今后五年提案工作建议

市政协提案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奋斗目标和任务要求,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办理协商和提质增效同步推进,奋力开创新时代人民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为此建议:

(一)着力创新发展。深入学习人民政协理论和提案工作理论,深刻认识和把握提案工作时代内涵和特点规律,在着力完善协商体系中扛起首位担当、发挥基础作用。开展理论研讨和实践研究,探索提案工作加强政治引领、发展协商民主、完善制度体系的思路和举措。加强提案基本知识和实务操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让提案成为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常用、乐用、善用的履职形式。

(二)着力服务大局。牢牢把握提案工作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原则,聚焦深入推进“六大变革”、着力打造“六个之都”,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推动提案向深向实。坚持“不调研不提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党政所需、群众所想、自身所能,找准提案切入点,确保提案工作与党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实现提案工作效益最大化。积极运用提案所具备的制度刚性、工作规范的特性,鼓励提出监督性提案,加强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发挥提案民主监督作用。

(三)着力提质增效。提升提案质量,严把源头关,加强选题引导,拓展知情明政渠道和方式,加大优质提案培育,增加集体提案数量。严格审查立案,坚持提案切口合适、建言精准、建议操作性强,限定提交字数。提升协商质量,强化提案办理全过程协商,进一步营造平等、充分、有深度的民主协商氛围;扩大提案协商的社会参与面,积极邀请有关人士、基层群众参与提案办理,共谋解决之道,扩大共识范围。推动提案落实,注重提案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反馈,形成提案工作闭环机制。探索建立提案工作质量评价体系,深化“回头看”督查,加强提案工作民主评议精准性及成果运用。

(四)着力汇聚合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研究解决提案办理中的重大问题,坚持阅批重要提案和领办重点提案制度。进一步健全提案办理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共同交办、协商督办、办理公开、落实反馈等工作。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加强对提案工作领导,进一步发挥好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界别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组织优势、专业优势和平台优势,组织开展广泛多样的提案履职活动,将提案工作与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请你来协商”平台、委员会客厅(室)等工作深度融合,真正使提案工作成为政协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全局性工作。要积极发挥委员主体作用,通过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完善相关履职考核办法、健全评先争优等,增强提案履职积极性。要加强全体会议提案、重点提案、典型提案办理成效的宣传,挖掘报道深度,提升宣传密度,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努力营造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位委员,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前景广阔,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大有可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波市委坚强领导下,务实进取,开拓创新,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率先展现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基本图景贡献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中共二十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