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字号:[  ] 发布日期:2020-05-09 信息来源:南京大汉 

——在政协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4月26日)

 陈为能

一、提案及办理情况

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共提出提案645件,经审查立案590件。提案分别送交69家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共收到提案办理反馈意见506件次,其中对办理结果满意的416件,占82.2%;基本满意的84件,占16.6%。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70件,占62.7%;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204件,占34.6%;因受条件限制留待解决的16件,占2.7%。并案24件,未予立案31件。

(一)激发经济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提案125件。关于以数字经济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宁波先进制造业集群国际竞争力等建议,市经信局认真研究,出台《宁波市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实施细则》,制定发布培育“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形成“1+12+X”政策体系。对于高质量建设甬江科创大走廊、推进宁波前湾新区建设等建议,市发改委等部门在制定《宁波市北部副城空间发展战略及前湾新区空间规划》《三江六岸岸线利用规划》中予以采纳,推动理顺重大片区建设体制机制,启动建设大走廊基础设施。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的建议,市科技局在制定《关于科技金融助推企业科创板上市的指导意见(试行)》中予以吸纳。结合推进我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和商务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提案办理,市服务业局制定《宁波市创新设计发展(2019-2021)三年行动计划》《宁波市共享经济发展行动计划》,推动现代服务业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

(二)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方面提案170件。《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中心城区城乡接合部建设的建议》全会提案,市住建局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充分采纳,出台《关于开展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鼓励我市国有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重大基础设施延伸提质、小城镇环境整治等取得阶段性成果。关于以生态理念建设农村公路的建议,市交通局在出台《宁波市“四好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中予以落实。针对建立建筑渣土处置长效管理机制的提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渣土处置攻坚行动,推动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关于建设低碳城市探索低碳发展的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加速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围绕建管结合提高污水系统消纳能力的提案办理,市水利局制定《宁波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调整优化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布局。

(三)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能方面提案75件。针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等建议,市农业农村局加快推动资源要素城乡双向流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关于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建议,市金融办、工商联、银保监局等部门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大走访活动,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解决融资金额超过600亿元。根据加快建设大数据联动助推深化改革的建议,市大数据局认真研究吸纳,加快启动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步伐。结合加快建设国际进口消费品中心城市的提案办理,市商务局及时出台《关于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225”外贸双万亿行动的意见》,探索搭建网上365天不落幕专业平台。根据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助力科技争投等建议,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吸纳,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质优宁波”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实施“卓越企业培育计划”。关于推进与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合作的建议,市外办致力我市实现中东欧17国友城全覆盖。针对鼓励支持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工作的建议,市委政法委结合开展以“四化一平台”为主的规范化管理试点,助力政府服务监督和第三方行业自律协管模式的形成。

(四)建设文化强市提升城市软实力方面提案98件。关于以办好文博会为抓手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市委宣传部在制定出台“文化宁波2020”建设计划的扶持政策中积极采纳,助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结合立足文化创新扩大我市文化影响力、推进宁波非遗保护等提案办理,市文旅局等部门在修订完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中予以充分吸纳,专题开展宁波非遗展示馆建设项目研究,推动文化品牌打造、文化空间设计、文化产业支撑和文旅融合发展,精准打造一批具有宁波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针对高端领军人才引进和发展保障的建议,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制定顶尖人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中积极采纳,将4月20日设立为宁波人才日。关于文化先行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市委统战部在制定《关于大力推进新乡贤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予以吸纳,引导乡贤资源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多渠道促成甬澳两地文化交融的提案办理,市侨联着力打造甬港澳台海外青年华商创业创新合作论坛,推动甬澳两地融合发展。

(五)发展社会事业保障改善民生方面提案122件。关于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等建议,市卫健委在制定《宁波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和《医共体医疗服务工作清单制定指导意见》中充分吸收。结合提升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质量的提案办理,市教育局加大城乡学前教育发展统筹力度,深入推进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关于加大百姓身边优质体育设施布局供给等提案,市体育局等部门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多渠道推动体育综合体建设。关于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市民政局积极采纳,推进居家老年人风险管控机制建设。结合进一步完善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提案办理,市医保局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保险经办服务,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市公安交警部门积极采纳针对电动车驾驶人员强制佩戴头盔的建议,启动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二、提案工作主要做法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案不在多而在精”“办理提案要实事求是”的指示精神,突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重要作用,推动提案工作制度“率先成熟、率先定型”,提案工作呈现活跃生动、富有成效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提案工作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及对提案工作的专题论述,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刻领会精神要义,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新时代提案工作的使命担当。召开全市提案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提办双方交流经验体会,探讨思路举措。围绕加强提案审查立案,规范提案协商办理等开展实践思考,深刻把握新时代提案工作特质规律,发表理论研究文章7篇。深度宣传提案办理成果、委员履职风采、提案工作动态,委员提案履职积极性不断提高,十五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率为62.7%。

(二)坚持质量为先,提高建言资政水平。一是拓展知情明政渠道。组织委员走进市科技局、民政局、商务局等,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引导委员聚焦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关切,深入分析研究,努力做到建言有理有据、对策可用可行。二是严格立案标准。修订提案审查立案办法,明确完善立案要求,优化审查立案流程,鼓励早提提案,加大立案前协商力度,确保立案质量。三是加强选题引领。充分发挥各界别专业优势和组织优势,加大调研成果转化力度,鼓励将大会发言、常委会调研和月谈会协商等转化为提案,不断提高集体提案比重。

(三)深化办理协商,强化提案办理成效。一是突出市委书记阅批重要提案引领作用,充分发掘这一高层次协商办理形式的内涵,会同市委督查部门落实办理反馈机制,将书记阅批提案办理纳入市委督查工作范畴。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同志对8件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逐件批示,推动相关建议的落实解决。二是突出全会提案办理协商示范效应,常委会持续关注城市品质提升主题,《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乡接合部建设的建议》全会提案,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裘东耀同志领办,主席议政会进行专题协商,各民主监督小组开展专项民主监督200余次,发动市县两级政协委员1433人次提出意见建议815条,推进办理更加规范成熟。三是突出重点提案办理统筹合力,市委市政府领导共领办13件重点提案,主协办单位落实办理责任,强化在提案提出、办理、反馈环节的协商,注重办理落实回访,有力推动提案办出实效。

(四)优化工作平台,增强提案履职能力。一是推进提案工作制度更加完善,贯彻落实全国政协提案工作要求,修订《政协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为推进提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筑基立柱。制定出台《政协宁波市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公开的意见》,通过将提案内容及办理情况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提高。二是推进履职实践更加有力有效,深化提案办理“回头看”,围绕委员持续关注的8个重要议题11件提案落实情况跟踪督查,有效推动提案问题解决。深化提案办理民主评议,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市卫健委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通过“再协商”就提案办理落实及成果转化形成共识。三是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开发升级提案网上办理系统和提案审查智能系统,确保提案在提交、审查、交办、答复、反馈等环节线上动态管理,实时跟踪查询办理进程,互动交流办理意见,提案办理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三、2020年提案工作思路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提案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宁波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入实施“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和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着力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准确把握提案工作正确方向。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把政协组织加强党的建设落到提案工作实处,强化学习研讨、工作例会等机制,坚持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以党建工作带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坚定政治引领,把中央、省市委政协工作会议提出的新精神、新要求落实到政协提案履职中,把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贯彻到提案工作的全过程,发挥好提案在寻求最大公约数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专门协商机构优势,把提案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在办理协商中达成有序政治参与,使提案工作成为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实践。

(二)不断增强提案服务大局能力。要牢固树立助推发展、促进发展、服务发展的工作理念,对标“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目标任务,聚焦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化危为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当好改革攻坚和开放合作排头兵、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谋篇布局,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小处着力、实处建功。继续拓展知情明政渠道,发布选题参考,找准议题角度,提高提案服务大局的契合度。要坚持把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举办多层次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倡导每位委员集中精力提出1-2件高质量提案,提高提案服务大局的精准度。

(三)着力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要着力提升提案办理质量和实效,深化落实《提案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拓展闭会期间提案交办服务,优化提案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在提案交办签收、办理时限、答复行文等办理环节动态检查,不断构建职责分明、重点突出、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提案办理工作格局。要推进提案合理建议的落实落地,积极实施《关于提案工作公开的意见》,严格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格式,对提案原文和办理复文实现“能公开尽公开”,形成提案办理质量和成效的倒逼机制。要拓展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提案工作领域,探索提案办理落实对账制度,推动提案办理由“办得好”向“落实好”转变。

(四)积极推进提案工作“双向发力”。要进一步发挥提案办理协商在实现“双向发力”中的重要作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把协商作为提案办理必经环节,增强主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在协商中既积极宣传党委政府主张和举措,又积极听取意见建议。要拓展提案协商形式,不断提高协商质量和协商成效,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聚焦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协商、集体协商,使提案协商的过程成为思想引领、释疑增信,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过程,为绘就凝心聚力最大同心圆贡献提案力量。

各位委员,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提案工作新使命,履行新使命就要有新担当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守正创新,为当好浙江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模范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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