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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
(2019年1月17日政协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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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大 中 小] 发布日期:2019-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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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等;政协委员大会发言;联组专题协商交流活动;选举事项;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会提案;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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