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政协力戒大洋古怪守望地名乡愁
发布时间 : 2018-04-08  14 : 26 来源 : 联谊报 作者 : 象山县政协科协界别 字号 : [] [] []

近年来,象山在地名普查、地名标准化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绩有目共睹,但从适应发展的需要和更高的标准来看,象山地名管理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建议推进地名规范化、科学化,留住乡愁。

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

管理机构不健全。地名管理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自2006年民政局的区域地名科改名为行政许可科以后,地名管理工作归入社会事务科,地名办原来两个正式编制加两个临时聘用人员的编制被抽调移用后,仅剩一个工作人员和一个临时工编制。

管理工作机制不顺。地名管理法规和条例虽然明确地名主管部门是民政部门,但涉及发改、公安、规划、住建、城管、交通、市场监管等众多部门,难免出现各管一段或者监管不力的现象。

总体规划严重滞后。象山2018至2035县域总体规划已完成编制,但是地名总体规划未同步考虑,所以出现了“规划一路” “规划二路”等现象。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以及新工业园区建设的加快推进,原先的地名规划方案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地名总体规划需要及时调整和跟进。

命名不严肃、地名文化保护不力。一些单位在对命名道路、住宅小区、商业楼盘等时,不重视地域特色和文化意蕴,一味求新、求奇、求特,出现 “大、洋、古、怪”等现象。

推进地名规范化科学化

依法依规推进地名管理工作。健全地名管理机构,建议民政局将地名管理办恢复单设,增加编制和人员,增强工作力量。县发改、财政、住建、交通、国土等地名委组成部门也要增强分管地名工作力量。地名管理部门必须依照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印发的《地名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履行好地名的命名与更名、标准化处理等管理职能,使地名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

理顺地名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地名委的统筹决策作用。地名委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协同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命名关。民政部门要担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定期通报地名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地名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和完善预命名备案制度,凡涉及到地名命名的,必须先到民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涉及行政区划更名等重大地名命名时,要建立政府主导、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命名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加强地名工作的规划管理。规划部门与地名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规划对接制度,把地名评审内容纳入规划评审,设计评审时须请地名管理部门参与,并且设计规划时预留地名标志的位置,确保地名与规划同步跟进,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建立储备地名数据库。组织地名专家委员会命名储备一批新地名,新地名既要体现文化性,又要具有规律性和可识别性。

重视地名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建议在合适时候恢复“丹城”行政区划名称。象山建县1300多年,丹城所在地历来为县治,自清康熙年间始称丹城起,丹城这一地理名称已有300多年历史。2001年6月,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调整,撤销丹城镇,设立丹东、丹西街道。“丹城”地名一朝消失,一直是象山人民心中的遗憾。现象山正在为撤县设区而努力,建议待撤县设区目标实现时,将丹东、丹西街道更名为塔山、丹城街道,复活“丹城”这一具有悠久历史和独特文化底蕴的名称。要妥善保护好老城区的诸多历史地名。对列入象山县第一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的80条地名,应采取多种形式尽量让它们随着老城区重建一同“复活”,可将新建道路以原址街巷命名,如“龙泉井路”“北山路”“青草巷”等。对未“复活”使用的地名可采取挂牌、立碑等措施加以铭记保护。要加强村落民居地名的保护与命名。村落地名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大量改动,特别是对有悠久历史的村落地名,体现象山海岛水乡特色的诸如“岙” “碶” “塘” “浦” “溪” “坎”等村落地名的更改更需慎重。

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前,象山在建成的门牌系统里共录入18000余门牌号和企业与商店名称,但象山网络版地名数据库现仅在政府内网中运行,社会知晓度不高,还未能真正服务于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民众。建议尽快完善中心城区门牌管理系统,脱密后放在外网上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门牌查询服务。同时将新增道路、小区、建筑物等地名数据及时录入数据库,不断更新数据库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