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政协教育界: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
发布时间 : 2017-06-07  09 : 04 字号 : [] [] []

至2016年底,象山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1.26万,占全县总人口的20.1%,并且以每年新增五六千人的速度在增长。预计到“十三五”末,象山将迎来一个老年人口高峰,全县老年人口将达到13.5万,占总人口的25%。目前,象山95.3%的老年人口仍以传统的居家养老为主,开展好各类养老服务工作,让他们得以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象山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供小需大”的矛盾日益突出。如石浦镇的延昌社区和塘头港社区合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两个社区共有老年人2600余人,中心每周邀请镇中心卫生院的医生来保健室义诊一次,每次有六七十位老年人排队诊疗,很多老年人抱怨“地太小、人太多”。

硬件设施简陋陈旧。目前建成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普遍由政府单位的闲置用房、社区办公用房压缩等改造而成,服务设施设计不合理,场所偏小,配备简陋,功能不全,“一室”多用现象普遍。

服务项目比较单一。受场地等因素影响,服务项目单一,只能为老人提供最简单的“家政服务”,绝大多数无力提供老年人所需的康复护理服务,更谈不上心理慰藉、临终关怀等。有些经济条件较好的老人,希望得到较好条件的养老环境和拥有较健全的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往往很难如愿。条件较好的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只能提供用餐、休息、读书读报、棋牌娱乐、矛盾化解等基本服务。

从业人员普遍缺乏。目前,在社区从事该项工作的主要是社区员工和4050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而社区员工本身行政事务繁多,无力顾及该项工作,影响和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和提升。此外,社区养老服务的志愿者人员不固定,服务缺乏常态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的扩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资金保障尤其乏力。目前,县财政虽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转给予了一定的补贴,但与实际运行所需经费相比,仍是杯水车薪。社会力量参与也不足,开展服务的经费来源渠道少,使其各项服务功能无法完全发挥,服务范围过于狭窄。

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的几点建议

改善养老设施条件。政府要认真研究今后几年象山老龄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梳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布局,确保布点规划科学、合理,真正让老年人得实惠。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纳入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完善,切实改善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小、散、设施差、功能弱的局面,不断提升全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健全养老服务功能。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做好居家养老的资料建档、需求调查、信息发布、信息反馈等工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方和供给方搭建信息交流平台。采取区别化服务策略,即综合分析社区老年人的年龄、健康及收入状况,准确把握其生活状况和个人需求,为其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与照顾,真正做到因人而异,供求相符。

加强服务团队建设。一是强化政策引导,逐步改善和提高专职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声望和美誉度,切实增强服务队伍的稳定性。二是加强专业培训,打造一支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服务队伍。建立健全专职养老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上岗准入制度,实行职业资质和技术等级认证;重点对社区居家养老专职服务人员开展助老服务的相关培训,尤其是康复护理与心理慰藉方面的培训,掌握必需的护老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职业道德,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的管理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同时要鼓励和支持社区单位、居民、大专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为老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养老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多元化和多渠道的投入发展机制,切实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办公经费,促进居家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象山县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已于2016年11月出台实施,60周岁以上且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照料的低保老人和失独老人、70周岁以上且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照料的低保边缘户老人、90周岁以上子女不在身边或无人照料且家庭月收入低于本县最低月工资又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等四类人群可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希望县政府能尽快落实资金,确保政策真正落实。

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由政府主导,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格局。强化社区共建制度,建立表彰和激励机制,充分挖掘驻社区各单位的现有资源为养老所用,形成协力共建、良性互动、资源共享的社区居家养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养老资源效用的最大化。

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创新医养结合等居家养老方式,大力推动家庭医生制度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与居民之间的配比。县政府及民政部门在包揽四类重点人群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参与、专业服务”的运行机制,政府履行监管职能,在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料理中心市场化运作,按照“双向选择、择优选用”的要求加快服务外包推进步伐,通过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推动具备助餐、助医、助洁、助急、心理慰藉等功能的服务机构承接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