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伟年作十四届市政协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
——在政协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2017年4月7日)
发布时间 : 2017-04-18  08 : 46 字号 : [] [] []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形式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3350件,经审查,立案3122件,其中集体提案391件,委员提案2731件。提案分别送交100多个部门和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2820件,占90.3%;委员对办理结果反馈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2625件,占93.6%。未予立案的228件通过委员来信等方式作了处理。对提案者反馈不满意的办理件,提案委商请相关承办单位作了重新办理。总体来看,这些提案议题广泛、内容丰富、操作性强,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全面深化改革、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方面,关于城市经济发展、构建宁波现代国际物流中心、打造“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等三件全体会议提案,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建议被吸纳到“十三五”规划、工作计划和行动纲要中,并有效助推了行政区划调整、港航物流中心创建和全国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花落宁波。结合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提案办理,市政府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建设项目联审联办机制实现常态化运作。针对构建更加宽松和谐创业环境的提案,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登记制度改革,研究出台《宁波市企业五证合一登记暂行规定》等文件。有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信息经济、推进工业装备智能化等提案建议,被市经信委吸纳到《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智能装备产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之中。关于打造港口经济圈、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等事关长远发展的重要提案,为市有关部门编制“十三五”规划和完善相关工作提供了助力。

在增强公共服务供给、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方面,市政府注重将提案办理与民生实事相结合,将委员诸多民生提案纳入政府民生工程的谋划和实施之中。有关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案,促成我市相应《办法》的出台和信息系统的运作。结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扁平化提案,市委政法委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三网两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新架构。针对规范中小学家教市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理流动等建议,市教育局开展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启动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根据推进家庭医生制服务、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和加快儿科建设等提案建议,市卫计委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予以落实。市民政局认真办理推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诸多提案,提请市政府出台系列配套文件,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关于促进我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提案,市人社局积极办理落实,牵头出台《宁波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在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结合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的提案办理,市委农办牵头制定《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目前已有25个乡镇列入改革试点。关于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城乡危旧房改造、实施垃圾分类处置等提案,得到建设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有效助推了相关工作进展。针对深化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的建议,市农业局及时研究吸纳到新一轮加快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之中。关于提升乡村旅游品质推进美丽宁波建设提案,为市旅游局编制全市乡村旅游提升规划、出台乡村旅游扶持政策和推进乡村旅游提升试点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有关加快鄞西南片区开发建设提案,有效助推了市有关部门加大鄞江古镇保护开发力度。改善余慈地区区域交通问题是委员多年关注的热点,相关提案为市交通委在统筹规划沪甬跨海公铁通道、杭州湾跨海大桥余慈中心连接线以及城际铁路建设等方面拓宽了思路。

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关于提升城市形象、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等提案,对市委宣传部推进城市品牌形象建设规划、编制十三五文化产业规划、开展公益宣传和全民阅读活动等工作多有助益。针对加强对大运河(宁波段)遗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提案,有关部门在《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予以吸纳。根据组建宁波影视动漫产业联盟、宁波帮博物馆增设宁波帮文化遗存、推进宁波乡贤文化建设等建议,市有关部门积极采纳吸收,进一步推动了优秀传统文化的宁波传承。结合加快培育文化市场的提案办理,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开展市民满意的文化消费场所调查评比,并发布全市文化消费指数。有关加强我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提案,承办单位牵头制定《宁波市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利用规划》,并启动地方立法。

在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方面,根据建立完善城市生态系统的建议,市城管局全面推开城区垃圾分类处置、加快推进城管立法、持续加大市容秩序管控力度。针对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案,市政府编制《宁波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将相关内容纳入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考核体系。结合委员加快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市环保局及时制定《宁波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方案(2016-2018年)》。市住建委积极回应委员对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持续关切,牵头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计划和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并初步建立起一套市区地下工程信息数据库。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提案,助推了宁波成功申报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市政府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等提案办理,市有关部门将相关建议纳入“五水共治”、“治水强基”工作内容,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予以推进落实。

政协提案已经成为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基础信息的重要来源和重要智力支持,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亲自阅批40件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并多次对提案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长亲自领办3件市政协全体会议提案,各位副市长领办47件重点提案,并积极参与提案办理协商和办理成效督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等文件,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规范化建设。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理制度,丰富办理方式,深化办理协商,还主动配合市政协对提案办理落实成效进行梳理反馈。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紧紧抓住推进提案办理协商这一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打实基础,大胆创新,提案工作呈现常做常新、活跃有序的良好局面。

(一)坚持质量为先,提案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常委会坚持把质量放在提案工作首要位置,改进服务方式,强化培育引导,着力夯实高质量提案脱颖而出的工作基础。一是搭建平台,拓宽知情明政渠道。每年大会前,在继续依托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编写提案参考目录、开展知情性视察调研等传统方式的同时,还通过设立“提案知情明政周”、加大界别活动对口联系和鼓励承办单位开展系列“走进”活动等形式,为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搭建知情明政平台。二是强化征集,提高集体提案比重。注重改进提案征集方式,在把征集“关口”前移的同时,加大定向征集、预约征集和重点征集的力度。尤其是把集体提案征集工作放在重中之重,通过召开集体提案选题征集座谈、组织专家选题辅导讲课、上门走访对接选题等形式,加大集体提案征集力度。本届政协集体提案的比重达12.5%,较上届有明显提升。三是严格把关,加大提案审查力度。在强化提案咨询服务的同时,严格提案审查立案标准,邀请承办单位提前参与提案审查把关,加大提案“撤、并、转”力度。五年累计撤并提案228件,提案“凡提必立”的局面得到较大改观。四是重心前移,强化提案质量导向。政协提案部门强化主动服务理念,通过加大委员提案知识培训,提高提案准入门槛,鼓励委员“晒”提案,开展优秀提案评选、优化委员履职评价考核体系等措施,引导委员多出精品提案。

(二)突出全程协商,提案工作成效不断提升

常委会坚持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搭建协商平台,优化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提案办理协商的成效水平。一是强化对接,补强提出环节协商。针对提办信息不对称的短板,全会召开前,组织“提案知情明政周”活动;全会召开中,设立提案咨询服务室;全会召开后,建立疑难提案交办四方协商沟通机制,进一步强化提办信息对接,补强提案提出环节的协商短板。二是扩大参与,优化办理环节协商。在坚持将面商纳入提案办理协商必要环节、增强提案者话语权的同时,积极创新提案办理协商载体,倡导同类提案集中办理、“打包办理”,对疑难提案实行专题协商、“专家会诊”,对热点提案实行现场办理、公开办理等等;着力畅通提办协商沟通渠道,建立经常性走访委员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协商交流活动等等,扩大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参与面,优化提案办理环节的协商成效。三是加大督查,做实落实环节协商。将全会提案、重点提案列为提案办理督查的重点,特别是将市委书记阅批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纳入市委专项督查范围,推进政协与党委、政府共同督办提案办理工作。选择部分承办单位开展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增加提案办理“回头看”批次和密度,改进提案办理满意度测评体系,探索建立提案跟踪督查和成果反馈机制,做实提案落实环节的协商机制。

(三)强化制度保障,提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常委会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提案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巩固创新成果,健全制度体系,着力完善提案工作规范运作机制。一是顺应发展要求,研究制定一整套管长远和根本的制度文件。五年来,顺应推进提案办理协商的新形势新任务,配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研究制定《政协宁波市委员会关于设立全体会议提案的暂行办法》、《政协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强化提案工作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二是巩固创新成果,适时修订完善已有制度规范。结合《提案工作条例》修订的契机,修订完善《政协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征集实施办法》、《政协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政协宁波市委员会重点提案产生办法和督办规定》、《政协宁波市委员会优秀提案和提案优秀承办件评选表彰办法》等多项制度规范,还配合市委、市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相关《规则》和《细则》作了修正完善,健全提案工作制度体系。此外,还积极参加全国政协和省政协的提案工作研讨,开展与兄弟城市的经验交流,组织各区县(市)政协的调研座谈,及时将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吸收充实到制度规范之中。

(四)注重开拓创新,提案工作活力不断涌现

常委会坚持把创新作为推进提案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源泉,丰富工作载体,拓展服务方式,着力增强提案工作推陈出新的生机活力。一是提升协商成效,创设全体会议提案。为增强政协集中智力谋长远议大事的能力和成效,丰富和完善提案高层次办理协商格局,2013年首次设立全体会议提案这一创新形式,采取市长领办、主席会议督办的方式,先后就宁波城市经济发展、构建宁波现代国际物流中心和打造“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等议题,开展提案高层次办理协商,不仅展示了政协独立思考和参政建言的水平,而且为推进相关领域的重大决策和工作进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力推提案办理民主评议。为加大提案督办力度,丰富提案跟踪问效方式,自2014年起,组织以委员为主体的评议小组,先后对市民政局、市交通委和市住建委等民生类提案集中的承办单位,采取“看、听、议、评”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切实推进提案的办理落实。三是丰富工作载体,开展全方位体制创新。为补强工作短板,完善提案工作体制,五年来先后在拓宽知情明政渠道、改进重点提案遴选方式、规范市委书记阅批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落实情况反馈、加大提案“回头看”成效、提高提案办理系统智能化水平等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

(五)优化服务管理,提案工作能力不断增强

常委会坚持把服务管理作为提升提案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注重固本强基,增强工作合力,着力提升提案工作能力水平。一是争取各方支持,增强提案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政策保障、制度规范和高层协商等方面的重视和支持,研究推进提案共同交办、提案办理协同督查机制,落实各级党政部门的提案协商办理责任。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加强对提案工作的研究部署,主席和各位副主席积极参加重点提案督办、提案办理协商和“回头看”督查活动。通过建立党派、专委会和界别提案工作机制、密切协调沟通机制和对口知情联络制度等方式,加强与党派、团体和专委会的提案协作,努力形成提案工作整体合力。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管理能力。政协提案部门在苦练内功、完善内部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的工作协商对接,通过创新知情方式、受理提案咨询投诉、走访慰问委员、开展调研视察、扩大协商参与面等方式,积极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办公自动化手段,推动提案办理系统改版升级,并开发手机端移动应用,初步实现提案服务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依托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委员进社区进企业、治水提案和民生类提案民主监督等载体,扩大群众提案参与。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形式,加大提案宣传力度,有序推进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力。

十四届政协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形势发展和委员期望相比,在强化提案质量导向、提高高质量提案比重;健全落实全过程协商机制、增强提案办理协商实效;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加大提案办理公开化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着力加以改进。

中共宁波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明确了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奋斗目标,描绘了宁波未来五年的美好蓝图,也为提案工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真诚履职,拉高标杆,精准发力,推动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此建议:

(一)坚持质量至上,进一步提高提案服务中心大局能力

切实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坚持质量求发展的科学导向,恪守服务大局的履职原则,引导委员紧扣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紧扣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紧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短板,深入实际调研,围绕大局选题,立足精品交题,形成一批立意深、分析透、建议实的高质量提案。提案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培育引导,制订出台更为严谨可行的立案标准,开展提案质量与办理质量“双向评议”,改进提案考核导向,提高集体提案和民生监督类提案比重,加大闭会期间提案征集力度,助推党政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实事落实。

(二)坚持协商为要,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实效

切实把提升提案办理协商实效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抓住《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颁布实施契机,补齐提案全过程办理协商的短板,落实提案办理协商各参与方的职责,积极拓展协商平台,丰富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加大督查力度,扩大委员参与,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协商型”、“落实型”转变,切实提升提案办理协商水平。

(三)坚持创新引领,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切实把创新列为提案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拓宽知情明政渠道、搭建全过程协商载体和改善服务管理水平为重点,以提案办理系统手机端移动应用的全面运行为抓手,研究推出提办信息对接的新途径新方式,健全提案分层次办理协商机制,探索提案网上办理、公开办理和多方参与办理模式,提升提案办理系统的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全面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四)坚持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制度保障力度

切实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开展。适时修订《政协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制订《政协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公开办法》,规范审查立案,推进提案内容与办理复文同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