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儿看病难,得“治”!
字号:[  ] 发布日期:2017-04-01 信息来源:联谊报 

提案人:宁波市政协委员徐翔、沈平绒、周宁、王锋君、胡珍玉

  提案建议:

  儿科医疗资源紧缺,已经成为宁波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据测算,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宁波市未来五年将累计新增出生人口7.5万人左右,这将使得儿科、产科医护人员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为此建议:

  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儿科医疗资源,实现统筹发展。“十三五”期间是“全面两孩”政策落地的关键时期,宁波市要制定和完善并实施好儿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开设符合相关要求的儿科门诊服务,并投入正常运营。三级综合性医院、承担区域性医疗中心任务的二级综合性医院,必须提供急诊服务、设立儿科床位。社区家庭医生将儿科诊疗、保健服务纳入工作职责。同时,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开展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建立儿科医联体,实现城乡卫生资源的均等化。此外,要加强市妇儿医院北部院区交通、商场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吸引更多的患儿就诊,避免出现紧缺的医疗资源被闲置的现象。

  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一方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应配齐与其儿童救治能力相当的设施。强化机构内部管理,强调全科医生培养(包括儿科诊疗能力),提高现有医护人员专业水平,增强儿科卫生服务技术服务能力,使儿童常见病在基层医院甚至社区医院就能得到诊治。另一方面,调整扩大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鼓励相关专业的医护人员在儿科方面接受医学继续教育。鼓励儿科医生下到基层医院和社区医院。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对在医疗机构就诊的患儿及时加强随访管理。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增加儿科医生的收入,让其拥有与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相匹配的待遇。进一步完善儿科的医疗收费体系,重新计算儿科的人员成本、处置费用成本,使服务性收费更加合理,体现儿科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在收费政策未调整以前,建议财政增拨相关的费用。二是在精神奖励、智力支持等方面多投入多扶持。在业务上,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在职称晋升上,予以提前晋升,高职聘任不受编制限制等。三是增加医院儿科医师的编制规模,从根本上解决儿科后备医师的来源问题。

  加强高校学科建设。探索在宁波大学医学院开设大学本科儿科、全科医学专业,定向招录儿科和全科本科生,让更多的优秀学子有机会学习儿科医学知识、投身儿童健康事业。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加大儿科等紧缺专业的招生规模,加速扩充宁波市儿科从业人员队伍。

  加强儿科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广泛普及儿科疾病基本知识,以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疾病预防的有效性,减轻儿科医生的压力,同时,引导家长和儿童患者理性就医,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提案办理单位: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等

  提案答复:

  2016年8月,市李惠利医院东部医院儿科正式运营,设有儿科床位40张。在市妇儿医院本部新建儿科大楼,2016年6月,新大楼儿科门诊试运营,进一步缓解了门诊就诊压力,新大楼住院部预计将于2017年上半年启用,届时将新增儿科床位约500张。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缓解儿童医疗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完善儿童综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做好市妇儿医院南、北两个院区的基本项目建设,将儿科床位数逐步增加到1000张。同时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县级妇儿医院)的儿科建设,规定各县(市、区)二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必须开设儿科门诊,其中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必须设置独立的儿科病房,且儿科床位数应占医院床位总数的2%以上。二是发展儿童专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市级综合医院和其他市级专科医院为依托,在承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的同时,鼓励其结合自身学科优势,积极发展小儿心血管外科、小儿血液科、儿童耳鼻喉科、儿童心理科、中医儿科等儿童特色专科,并承担相应专科的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儿科临床科研、专科人才培养等任务。三是鼓励发展民营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儿童康复中心等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四是促进儿童心理和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市康复医院和县级康复机构建设,不断扩大儿童康复服务供给。完善儿童社区康复体系建设,推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工作。力争到2020年,建立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以上。

  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重点落实儿科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市妇儿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设专家工作室,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扎实推进儿科医生逐级下沉工作。探索以市妇儿医院为龙头,通过科室托管+标准化管理模式,与其他市级医院组建成立儿科服务联盟;以县域为单位,通过重点托管、对口支援等方式,强化儿科医疗服务联合体建设,实现城乡卫生资源的均等化。二是加强儿童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依托市妇儿医院和技术力量较强的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分别设立市、县两级儿童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并根据不同地域在全市设置3~5个儿童专病中心。开展市、县级新生儿抢救中心标准化建设,配置必要的医务人员和抢救设备,提高县域内儿童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三是提升基层儿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要求各县(市、区)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设立儿科门诊,开展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则依托全科门诊、儿童保健门诊等,加强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签约儿童的健康管理工作,争取到2020年底签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一是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对儿科急诊等服务价格偏低的项目予以优先调整,对于具有儿科特色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优先审批。二是加大儿科发展的财政投入。按每儿科门(急)诊人次15元、每住院床日30元的标准,根据儿科医疗服务量给予专项补助,用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专用设备购置等。此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非传染病专科医院收治儿童传染病患者纳入传染病专项经费补助范围。三是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提高儿科医生、护士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设立在岗儿科医生的岗位补贴,对从事儿科医疗服务的执业(助理)医师,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实绩每月给予300~1000元的补贴。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从事儿科医疗服务累计满30年的儿科医生,参照工作满30年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办法提高退休待遇。在指导医疗机构内部薪酬分配时,充分考虑儿科工作特点,按照儿科医师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的原则,合理调整儿科医务人员收入水平。

  强化儿科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儿科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各级医疗机构面向全国范围招聘优秀的儿科带头人及相应人才,快速提升宁波市儿科整体实力,同时将儿科岗位作为紧缺岗位,适当放宽招聘标准。二是加强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儿科转岗培训。增加儿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数量,“十三五”期间拟招收儿科专业住院医师150名以上。开展市、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儿科转岗培训和基层全科医师儿科专业能力培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具备儿科等各类常见疾病诊疗服务能力的全科医学人才50名,完成儿科转岗培训人员50名。争取到2020年,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三是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适当提高市妇儿医院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综合性医院儿科医生护士评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给予适当倾斜,有条件的可单列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对从事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生,在申报上一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时,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推荐指标限制。在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成果奖励、创新人才选拔以及评优评先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儿科与儿科医务人员,予以重点考虑。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形成儿科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改变儿童医疗资源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的局面,有效缓解儿童看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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