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军民融合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于去年底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近年来,我市社会各界对军工产业的发展密切关注,许多企业参与军品生产热情空前高涨。当前,我市要抓住这个难得机遇,加快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军工产业,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目前,我市涉军企业初具规模。现有涉军企业100余家,有40家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等四种军工资质。拥有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省经信委认定的慈东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基地和兵科院宁波分院新材料军民结合产业基地。
我市涉军企业主要涉及新材料、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领域,工业基础较好,民营经济占比较大。注重军品科研,20%的企业建有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近70%的企业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并与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涉军企业的军民融合发展,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
但是,我市涉军企业的发展仍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1.军工产业层次不高。目前我市军工产业多以常规或低端配套为主,所涉产品和技术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
2.涉军企业资金压力较大。集中表现在企业融资难和军品投资成本高、风险大的矛盾。
3.涉军企业人才短缺。我市没有军工院校,没有一流综合性大学,本地院校培养的军工人才奇缺。同时,我市区域性人才“洼地”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引进高层次军工人才困难重重。
4.信息沟通渠道不够通畅。军品科研生产的保密要求非常严格,企业难以通过市场调查来获取信息。军方对非军工企业的优势技术和产品不甚了解,对民营企业的信誉存有戒心,民企即使有合适的产品和技术,也难以得到关注和应用。
5.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到位。我市对涉军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与国内的先进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有不少企业因政策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搁置。
军民融合发展已经写入中共中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工信部即将编制发布《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出台《若干政策措施》。在军民融合向深度发展的关键时刻抢得先机、占领制高点,对于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努力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宁波来说,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成立宁波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年度工作,表彰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领导小组既要重视利用军用技术和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更要从宁波民营经济发达的实际出发,注重“民参军”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鼓励、扶持和引导民营企业承接国防建设重大项目,从事军品科研和生产。要强化经信委军民结合产业处的职能,充分发挥其指导、协调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作用。
(二)突出规划先导。根据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和举措,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要求,我市要将军民融合发展列入宁波市“十三五”规划,制定统筹本地区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示范区落户宁波。要深化国家级和省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打造航空航天、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和电子信息等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三)健全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出台具体扶持政策。一是设立获得国防科技奖、国家军品科研项目奖、国防专利等奖项的配套奖励措施。二是设立重大国防科研计划产业化项目配套、军工重点机构和重大项目落户建设等扶持政策和资金补助。三是免征军品退税部分的再征地税。四是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优秀军工人才和高端智力。五是提高涉军企业获得各种资质证书的补助标准。
(四)搭建公共平台。一是创新平台。改革科技体制和机制,打通军工行业内外在科技资源和要素之间的交流、互动及共享渠道。二是融资平台。加强与银行、产业基金、投资公司合作,探索组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等投融资平台,优化融资环境和风险投资体系。三是交流平台。畅通本地驻军国防建设需求与我市民企技术和产品优势的交流渠道;争取举办全国性或区域性军民融合展览交流会。四是合作平台。发挥兵工学会和军民融合促进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军队之间的产学研用技术合作。
(五)加强涉军企业能力建设。一是涉军企业要增强军民融合意识,加强学习和调研,找准“民参军”的切入路径和突破口。二是引导和鼓励涉军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与国内高校和研究机构加强合作。三是加强对涉军企业各层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