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宁海县遭受较为严重且有记录的洪涝灾害达60次以上,其中2001~2015年发生17次。县政协委员王贤飞提案认为,目前宁海县依然处于洪涝灾害频发时期,建议加快落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王贤飞分析,一方面,宁海县的地形地貌特点和所处气候带易发生洪涝灾害。宁海地处浙东沿海,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雨量充沛,7~9月份易受到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为我省四大暴雨中心之一。宁海背山面海,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山区集雨面积大,且源短流急,水量集中,涨落明显,而东部和宁海湾平原区,地势平缓,汇流快,来水量丰,其区域排水还受外海潮位影响。另一方面,人为活动导致蓄水泄洪能力下降加重了涝灾。侵占水域现象时有发生,由于人地矛盾的关系,人与水争现象长期存在,使河道行洪断面变小,蓄水区域减少,导致泄洪能力不断下降;人类活动改变地表径流,使汇流时间缩短;东部沿海平原区改变农田用途,主要是种改养面积较大,导致排涝能力下降;多数河道疏于管护,河道淤积严重,导致河道排水不畅;排涝工程建设滞后,现有设施标准低,严重不配套。
据资料统计,2001~2015年,宁海涝灾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5.5亿元,占洪涝灾害总损失的62.8%。2012年“海葵”强台风,影响时间长,全县过程雨量均值为351.2mm,为1956年以后影响宁海最为严重的台风,直接经济损失24.73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11.57亿元。
“要加快内涝防治体系建设。”王贤飞建议,科学规划,县水利部门要在现有防洪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内涝治理专项规划,着重在排水、疏浚、保护等方面做好系统规划,提高规划标准,提高排涝等级。统筹治理,做到排涝工程与水质保护、环境整治与城镇建设相结合;推广先进治理技术,采用先进治理工艺;适当增加湿地面积,既美化环境,又能增加土壤涵养能力。严格执法,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严厉打击侵占水域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杜绝规划范围内影响排涝的违法建筑,严格制止擅自改变农田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要明确划定保护范围,尽早启动河道或水域确权划界工作。加大宣传引导,使广大群众意识到内涝防治体系建设是件关乎自身生命与财产安全的大事;加强在面临突发灾害时应急自救能力知识的普及和推广,以科学的方法降低灾害中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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