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摘要)
字号:[  ] 发布日期:2016-02-29  

  ——在政协第十四届宁波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6年2月20日)

  范 谊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聚焦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服务大局,倾情履职,共提出提案629件。经审查,立案583件。其中,委员提案507件,集体提案76件。经与提案者协商,并案9件。未予立案的37件,已转为委员来信或以其他方式作了处理。

  总体看,提案调研深入,内容丰富,导向鲜明,针对性强,体现了提案者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和人民群众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99个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下,所有提案均已办复。从收到的537件提案反馈意见看,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408件,占76%;基本满意的98件,占18.2%;未表态的31件,占5.8%。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16件,占37.1%;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309件,占53%;因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解决的41件,占7%;留作参考的17件,占2.9%,承办单位及时向提案者作了说明。

  围绕深化改革和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共提出提案164件。市政府高度重视“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构建宁波现代国际物流中心”的全会提案,市长亲自领办,进一步理清了推进现代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思路,在完善基础设施、拓展国际物流辐射腹地、做大做强物流市场主体、构筑国际物流信息枢纽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关于打造港口经济圈、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等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提案,为市发改委等部门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和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信息经济、推进工业装备智能化等提案建议,市经信委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智能装备产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针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提案建议,市科技局制定出台《关于培育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根据构建更加宽松和谐创业环境的诸多提案,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登记制度改革,研究出台《宁波市企业五证合一登记暂行规定》等文件。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委员提出的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的建议,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旅游局积极采纳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旅游城市的建议,全面启动有关乡村旅游和四明山区域智慧旅游建设的专题研究。改善余慈地区区域交通问题是委员多年关注的热点,市交通委对此作了专题研究协调,相关建设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关于智慧农业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提案建议,有力助推了我市农业的提质增效。

  围绕发展社会事业和保障改善民生,共提出提案283件。市政府注重将提案办理与民生实事相结合,将委员有关危旧房改造、大气治理、出行畅通、教育卫生、养老服务等提案建议,纳入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的谋划和实施之中。委员关于打造职业教育示范基地、加大民办学校扶持力度、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等建议,市教育局认真办理,为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提供了有益参考。结合加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提案的办理,市卫计委将相关工作列为今年医改重点工作,在市中心城区开展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同时,在推进家庭医生制服务、加强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和全面开展癌前筛查等诸多工作中,也包含了相应提案的价值。根据组建宁波影视动漫产业联盟、宁波帮博物馆增设宁波帮文化遗存、推进宁波乡贤文化建设等提案建议,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积极采纳吸收,进一步提高文化建设的宁波传承。针对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智慧体育建设和提升青少年体质等呼声,市体育局在相关工作措施中充分吸纳,我市体育事业的公共服务性质得到进一步体现。结合完善暴力型精神病人前置医疗制度提案的办理,市委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综合管理的意见》,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关于促进我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建议,市人社局、市残联等部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宁波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已公布施行。

  围绕构建现代都市和创建生态文明,共提出提案136件。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回收管理、规范城管执法的提案,助推了市城管局全面推开城区垃圾分类处置、加快推进城管立法、持续加大市容秩序管控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力度。委员有关加强公共自行车管理、优化公交出行、提高公交专用道使用效率等提案,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积极吸纳相关建议,进一步加大公共自行车投放力度,增加特色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公交专用道的使用管理。针对优化地铁站出入口管理、强化轨道交通建设等合理化建议,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将在后续建设规划和项目工可研究中积极采纳。结合统筹保障慈溪饮用水安全、加快慈余北部水利排涝设施建设、建立内河调水换水机制等提案的办理,市水利局通过编制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推进相关工程建设等措施认真采纳。针对进一步完善我市污泥处置工作的建议,市环保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提升城市形象、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等提案,为市委宣传部推进城市品牌形象建设规划、编制十三五文化产业规划、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开展公益宣传和全民阅读活动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把提案作为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方式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着力创新发展,提升办理成效。

  (一)以强化全会提案、集体提案征集为重点,加大对高质量提案的培育引导。坚持把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生命线,突出质量导向。抓住全会提案、集体提案征集这一提高提案整体质量的牛鼻子,通过邀请专家讲课、选题引导、定向征集、召开座谈会等途径,切实提高集体提案比重,筛选提炼高质量提案。针对委员知情渠道不畅这一难题,选择市住建委等5家承办大户开展“提案知情明政周”活动,努力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咨询服务。同时,通过加大提案知识培训、鼓励委员“晒提案”、加大提案审查立案“撤、并、转”力度等措施,增强委员提案质量意识,提升提案整体质量。

  (二)以构建提案办理协商机制为导向,推进提案工作全过程的民主协商。坚持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着力机制建设。首次推出“提案知情明政周”活动,尝试从提案提出环节为提、办双方搭建一个源头协商的制度平台。继续加大大会期间提案咨询协商力度,努力在提案审查立案环节展开充分协商。围绕提高提案交办准确率目标,以疑难提案交办为重点,建立政协组织、交办方、承办方及提案者四方协商沟通机制。为提升提案办理协商效果,邀请议题相关的提案者参加办理协商会、调研座谈会,鼓励同类提案开展专项调研和集中办理,探索现场办理、上门协商、“打包办理”等多种协商办理形式,特别是对不满意提案健全重新办理协商机制。提案部门进一步规范加强了对重点提案遴选、督办环节的协商沟通,在提案办理民主评议中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协商评议,确保提案办理协商更加充分。

  (三)以推动提案高层次督办为引领,增强提案办理的整体实效。坚持把办理实效作为推进提案办理协商的检验标准,注重示范引领。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主席和各位副主席分别带队开展督办调研、出席提案办理协商会、走访承办单位及组织“回头看”活动。着力发挥提案高层次办理协商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市委书记阅批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和市长、副市长分别领办全会提案和重点提案制度,加大市委、市政府领导对《重要提案选编》阅批件的报送、督办力度。精心组织对党派工商联集体提案、全会提案和重点提案的督办跟踪活动,争取将市委市政府领导阅批件、领办件纳入党政督查工作范围。配合市委办公厅(督查室)对市委主要领导阅批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主席会议还首次对三次会议全会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督办。为切实增强提案办理整体实效,进一步创新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增加历年提案、“B类”提案比重,扩大委员参与面,使提案督办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四)以健全提案工作制度为抓手,提升提案工作服务水平。坚持以制度建设来促进提案服务保障水平的持续提升,狠抓工作创新。在严格执行提案工作制度、督促承办单位规范办理提案的同时,及时贯彻落实全国和省政协有关提案工作会议的最新精神,积极开展与兄弟省市的提案工作交流,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协提案工作的指导交流,修订完善提案交办、重点提案遴选督办、提案办理“回头看”督办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组织委员参与提案集中办理和“走进交警”、“走进交通”、“走进国土”等提案调研视察活动,改进治水提案办理民主监督活动,不断拓宽提案办理协商领域。全年共召开各类提案办理协商会、座谈会30余次,走访提案承办单位10余家,组织委员参与提案办理视察调研30余次,受理提案办理咨询、投诉80余人次,对7件委员反馈不满意提案作了重新办理。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政协的收官之年。常委会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全市工作大局,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更加规范、务实、高效地推进提案工作。为此建议:

  (一)坚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开展提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提案工作的永恒主题。要紧扣“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五大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紧扣“找短板、补短板”的工作要求,紧扣我市“十三五”规划确定目标任务的实施,紧扣市政协履职重点工作的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培育引导,力争形成一批对党委政府决策和重要工作推进有重要参考价值的高质量提案,努力为“十三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建诤言、谋良策、出实招。

  (二)坚持充分发挥提案在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作用。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搭建协商交流平台,增加协商密度,创新协商方式,不断扩大协商参与面,加大高层次提案办理协商力度,探索依托提案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根据全国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精神,研究制订我市有关提案办理协商的规范文件。

  (三)坚持以制度化建设巩固提案工作创新成果。提案工作制度化建设是提案工作创新的归宿和保障。要把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到规章制度,同时根据发展变化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和传达全国、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对接上级要求细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结合提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提案征集、审查立案、民主评议等细则办法,推动提案办理协商深入开展。

  (四)坚持巩固发展提案工作的良好格局。提案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方面的支持。要珍惜我市政协提案工作业已形成的良好格局,继续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形成政协提案工作合力,进一步扩大提案工作影响。充分发挥提案部门桥梁纽带作用,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开好全市提案工作会议,认真总结本届政协提案工作,谋划好新一届政协提案工作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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