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政协委员呼吁强化对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 : 2016-12-22  14 : 09 来源 : 联谊报 作者 : 通讯员 宁声 字号 : [] [] []

  当前,农民建房热情高。虽然农民建房之前需要政府部门批准,但在建房过程多为自建,“亲帮亲,邻帮邻”地造。宁海县政协委员释有圆提案认为,这种建房方式有安全隐患,建议加强监管。

  提案认为,不少农民房施工过程中,没有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部门、监理单位等进行管理,甚至没有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基本上没有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建筑原材料一般就地取材或只要价廉不求质优,所用材料基本没有进行检测。施工作业人员未接受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无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指导。农村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几乎见不到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工程完工后也基本上没有经过专业验收。

  释有圆建议,要制订出台规范农村建房规则和技术标准,特别是对农村建房施工队的资质、施工设备、建筑材料、安全管理、房屋质量检测等加以规范。制作农村住房建设施工知识科普宣传片,加大宣传力度,使有关法律、法规真正地贯彻到位,落到实处。

  “要强化对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释有圆建议,政府部门提高认识,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改变过去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重城区、轻农村的倾向;充实村镇规划管理人员力量,成立农村建房质量监督指导小组,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指导和管理,采取建立行业协会的方式对农村建筑工匠和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系统性培训、行业自律或者持证上岗,实施对农村建筑施工队伍的有效管理;建立县、镇(乡、街道)和村委会相结合的“三级”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报告制度;改变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的状况,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检查、惩罚、处理的措施,杜绝偷工减料和其他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要加强农村住房的技术指导与服务。”释有圆建议,从施工前的考察地质状况、设计施工图纸、选择施工队伍,到施工中的重点控制,再到完工后专业验收的过程都要指导。依据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方便的原则,建立农房建设技术服务机构,组织编印或细化符合当地实际的施工图集,为农村建房提供免费的勘察、设计、监理、建造咨询等方面技术服务。建立现场巡查服务制度,积极组织技术人员赴农房施工现场巡查,帮助农民做好基础、结构、施工及建材等工作,确保农村建房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