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五年劳改
发布时间 : 2015-09-17  14 : 52 字号 : [] [] []

    一、羁押乔司

  到乔司劳改农场后,我们几百人被安置在新建的茅草房里。房内粗糙的泥地,十分潮湿,两排竹编的双叠床,上下分开,好多人以能被安置在上叠床为幸,因为上床要比下床干燥些。房间里没有电灯,夜间照明靠几盏暗淡的桅灯,小便桶就摆在茅草房门口,供夜间使用。膳食供应白米饭,菜则是一桶一桶的大锅菜。这种简陋的生活,对我来说是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但比起我在旧社会里做律师时看到的看守所或监狱里的犯人生活要好得多,粗粗比较,大约有这样一些区别:旧社会监狱里常有克扣囚饷的事情发生,而农场里没有这种现象,而且还可以吃饱饭;旧社会监狱里毒打犯人乃家常便饭,农场里则是不允许的,虽然也有禁闭室,但这是处罚犯人有越轨行为时用的;旧社会监狱里有“牢头”,常常要敲犯人的竹杠,农场里的队长、分队长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都能自觉遵守工作职责,不会无端给劳改人员制造麻烦。

  当时,我虽然从思想上尽力把劳改看成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必要途径,保持乐观主义态度,但劳改毕竟是一个残酷的现实,何况我成为“反革命分子”后,我的家属自然就是“反革命分子的家属”了,他们今后的生活将怎样维持? 这是很让我担心的事情。过去我还有微薄的工资每月寄回家去,使他们有口汤粥可吃,现在我已无分文可济,不知他们如何度日? 每每想到这些,我不禁潸然泪下,暗暗垂泣。为着使妻子儿女能够生活下去,我决定与妻子离婚,因为她年纪还轻,仅三十一岁,应尽快摆脱“反革命分子家属”的干系,或许可以照顾儿女长大成人。我意已决,就写了一封长信给妻子,提出离婚,叫她改嫁,不应该以“反革命家属”的身份毁了自己的一生,同时希望她尽可能的扶养好孩子们。

  妻子接到我的信后,马上从宁波跑到乔司劳改农场,要求面见我。农场领导允许我们见面,我断然拒绝。农场领导说:“你这个人真怪,这几天来农场的女眷很多,但都是因为丈夫变成了反革命分子而要求离婚来的。只有你,你妻子看你来了,你不但拒不见面,反而主动提出离婚要求,不应该啊! 你应该去见见你的妻子。”我没有答应,妻子只好悻悻地回到杭州,宿在小饭店里。可是她的心还不死,除写信到北京向邵力子先生诉说外,又到乔司农场要求见我。农场领导一再劝导我;“这样的妻子很难得,你不但应该见她,而且不应该提出离婚。”想想妻子当初不愿离开大陆到台湾去当“官太太”,又冒险到定海与我会面,皆出于追求光明、寻找真理的理想和对我的一片真情,实在为之不易。再说我们分别经年,我又何尝不想见她呢? 思虑再三,我答允与她见面。我们的见面,当然是在劳改农场领导的监视下进行的。我们面对面坐着,不及寒喧即是沉默,最后还是妻子先开了口:“我决不答应离婚,宁愿等到死!”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两行热泪夺眶而出,内心充溢着感激与悲伤,但一时又找不出适当的语言来表达我的心情。大约过了几分钟,我的心平静了许多,这才喃喃念出两句诗来,以作答复:“放眼花花观世界,安心草草作劳人!

  二、生活片断

  我生平本来有这样一个自信:一、不会犯法坐牢! 二、不会失业饿死。因为我自信一生清白,两袖清风,敬业乐群,刻苦耐劳,既不会去做违法的事,也不至于失业而流落街头。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现在正是一名接受劳动改造的政治犯人了。在这里接受劳改的犯人很多,有政治犯,也有刑事犯,人相、鬼相、菩萨相,方方面面,混居杂处;有原国民党高层人员,也有低至乡保长和仅初识“的了呢吗”的半文盲。接受劳改的原因也各有不同,有的民愤极大,罪不可恕;有的只是因为在旧社会里担任过某种职务或者某种名义;有的是旧社会有声望则被认为是封建余孽。

  劳改的详细情况,因为年代久远,我已经记不起来、写不出来了。现在我只能把印象最深的几件事记述如下,或许可以留些痕迹。

  我初到农场,被编入到一个农业生产队里。队长是位北方人,出身贫雇农,缺少文化,但有强烈的阶级感情,他认定国民党人员都是贪污腐化、青面獠牙的恶人。那时第一个五年计划刚刚开始,他分配我们到田头去劳动,天天都要训话。第一天对我们说:“你们这批国民党人本来都应该消灭的,所以不消灭你们,是共产党的恩赐。共产党考虑到培养一个劳动力不易,你们作为劳动力,还是可以为人民做点有益的事的,而且通过劳动,思想也会慢慢改变,你们也可改造成为新人,也是有前途的。”又说;“上级讲过,现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我们生活还苦。到第二个五年计划完成的时候,我们可以和苏联一样富庶,成为人间的天堂。那时不再用铁的镰刀而是用金的镰刀来收割了。存在决定意识嘛,你们中有些人改造好了,就可以摘去地主和反革命的帽子。”这种似是而非的训话,也多少激励了我们。相信这就是“存在决定意识”,随着五年计划的完成,我们经过五年的改造是可以争取重新做人的。

  在农业生产劳动中,我虽然尽最大的力量去劳动,但仍抵不上半个劳动力。去做田畦,我不但挖不深,而且总是弯弯曲曲的做不直,引起队长的极大不满,他连声骂我“笨蛋”,还怒气冲冲赶过来踢了我两脚,然后夺去我手中的锄头操作起来,不到十分钟就把我做的不像样的活改正过来了。我非常佩服他务农的能力,埋怨自己生来就比别人力气小,又缺乏务农经验,因此也没有介意队长违背劳改条例的打骂做法。

  在农场生活,最不习惯的是吃水。乔司是钱塘江两岸的沧海桑田,原是浙江潮水冲积而成的碱性地,当然没有自来水的设置,饮水全靠就近开凿的水塘里的水。而水塘里的水都带有程度不同的碱涩味,对于饮惯淡水的人来说,实在是其味难咽。更难堪的是在地里干活时,连这种碱涩味的茶水也饮不到了。为了解渴,只好爬在小水塘里喝点冷水,而这种水的碱涩味更浓,味道更难受。这时要是听到有人送来一担茶水,大家必争先恐后地汇聚拢来,你一杯我一碗的抢着喝,犹如享用琼浆玉液一般。我的力气比别人小,劳动时不能挑过重的担子而遭队长批评,因此我总是开足马力地干,挑到实在不能再挑的时候,便用短木丫撑住扁担受力以松一口气,此时真是人生最快乐的时候。由此,我深深感到:对吃食感到最香甜可口的时候莫过于饿到极点、渴到极点时食之饮之,最舒适的时候莫过于紧张劳动疲倦到无法支持时稍稍歇息。这种“幸福”与“快乐”,惟有穷苦人才能真心体会得到,而有钱人是很难体验得到的。

  劳动时间安排得很紧。晨光熹微,一队队劳动行列便在残星照耀下,人影长瘦,踽踽而行,即到地头开始劳动。然后,日光下的人影渐渐短起来了,知道此时已近午时。下午见人影由短到长,天色渐渐昏暗,于是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收工回到茅草房住处。我当时写了一首有关劳动生活的新诗,还记得有这样两句:“出工人影长由短,收工人影短由长。”真是披星戴月,日未出而作,日已落待息,日复一日,不堪负荷。何日才是尽头? 此时,我内心开始失望,开始埋怨现实对我的不公。我冒着生命危险、怀着一腔热血投身于我认为是公平合理的新社会,然而我得到的却是这样的不公平、不合理。但转念想到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及其人民军队把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势力赶了出去,洗雪了近代中国的百年奇耻,中国——我可爱的祖国母亲可以自由独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了。对此,我个人的得失就变得十分渺小了,我为我的埋怨情绪感到羞愧,只要不消灭我的肉体,我总有一天会发挥我之所长,堂堂正正地为社会进步作出我的微薄贡献的。想到这里,我的心情也就逐渐平静了下来,甚至我突发奇想,要写部长篇小说,名字也想好了,叫《再生》,试图通过叙述自己在劳动改造中的体验,来证明知识分子接受劳动改造的必要性。当然,由于种种原因,这部小说没有写成,今生今世恐怕也不会再写了,但小说的腹稿在我心中却是深深地积淀着,而且也成为我接受劳动改造的精神动力。

  劳改人员中大都是穷苦酸痛的,部分人因劳改而离了婚,成为无家可归的人;另一部分人虽然没有离婚,但没有工资,无法象过去一样接济家庭日常生活。我就是后一种人。与其他人相比,我还是幸运者,因为我有我妻子的深情厚谊,她不但不肯离婚,还毅然挑起了养家糊口、抚育儿女的重担。假期时,她还千方百计地到农场来看我,并给我带些钱来。我知道这点钱来之不易,所以不肯轻易花费。我当时的支出主要是两项:一是买些明信片,以保持我与家人的通信联系;二是买些肥皂针线,以应生活必需。其他决不肯再支出分文了。原宁波记者公会的秘书张心楼,因为家里没有能力寄给他一文钱,所以一年没有通家信。我送给他两张明信片,算是最大的人情。抗日战争时期出没无常、杀人放火的田岫山部队,人们都恨之入骨,想不到这个部队的参谋长郭玉鑫也在劳改,但却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经常陈述田岫山不接受他的意见而一意孤行的痛伤。他穷到一年多来从没有用过肥皂,我给他一张明信片,被视为无价之宝。后来张心楼离开劳改队后碰到我的朋友,都说我乐善好施,慷慨解囊,其实我的能量也只是两张明信片,当时一张明信片值五分钱,两张就是一角钱,诚可谓“一钱迫煞英雄汉”。劳改人员中也有少数经济条件好的,但这些人大都不是政治犯,而是从事工商业出身的普通刑事犯,因家里有钱,所以常见他们的家属携带罐头食品来探望,他们平时手头也有钱可花。

  那时,印象较深的还有三件事:第一件事是寒冬腊月出工的痛苦。原野上冰天雪地,北风呼啸,我的体质本来就弱,特别怕冷,因此,每遇寒冬季节,我拿着锄头的手总是经不住严寒刺骨,肿得发紫,疼得发麻。赤脚踩着厚冰挖泥,更是如刀割一般,疼痛难熬。经过如此亲身体验,我才真正全身心地理解了农民劳动之艰辛。

  第二件事是抢修钱塘堤坝。乔司农场原是钱塘江两岸的沧桑之地,地势低洼,那年八月,钱塘江潮汹涌而来,冲垮了钱塘堤坝,如若任其横流,那么乔司农场必将变成沧海一片。劳改队长对保卫农场的意识十分强烈,于是采取紧急措施,把我们这些劳改犯分成两列:一列是挑沙担石,填补缺口;一列是手拉手跳入缺口处,排成人椿,再用木板横在我们身上,以阻止洪流的倾注。我因力气小无能,被派入人椿的行列,面对汹猛的潮水,我们尽量手拉住手,不让潮水冲脱。然而在一阵排空急浪的冲击下,我被冲倒氽去一丈多远,我死死地抱住木板随浪起伏,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被人救起,但已是奄奄一息了。这是我一生中从水里死里逃生的第二次经历。

  第三件事是调入大车队劳动。那是1953年的下半年,农场各生产小队合并调整,结果将我调入大车队,这着实使我吓了一跳。因为大车队是当时所有生产队中劳动强度最高的一个小队,其任务主要是将货物运来往返于杭州和临平之间,起早摸黑,十分紧张,以我孱弱之躯,怎能胜任? 既已决定,我也只好前去大车队报到。不料队长杜××对我说,领导为照顾我,把我调到队部做些杂务工作,无需拉车。这才使我惊魂稍定。杜队长是个好心肠的人,他不知从什么地方听说我在旧社会里很有地位,而且还是个大学问家,说是《辞源》、《辞海》等大字典都是我主编的。我从实相告,我虽曾编过《新儿童文库》,却从未参加过大字典的编辑,我也没有高深的学问。他说,这不去管它,反正他了解我,叫我放心做“重要工作’就是了。这“重要工作”是什么呢? 第一,开锁、上锁。即早上放犯人出去生产劳动时,叫我开大门锁,清点人数,然后由队长亲自布置什么人车什么货往临平或杭州;晚上回来的时候,仍旧叫我清点人数、上锁,然后将钥匙交到队部。第二,挑茶水。中午时分,挑点茶水到公路上候着供应拉车犯人饮用。第三,有空的时候,可以看看书、扫扫地。这真是天大的福音,我几乎成了一名“工头”,不但劳动强度不大,而且很空闲,因此我跟另一个劳改犯陈豪开始学习俄语。陈豪原是上海暨南大学毕业生,在上海法学院任教务股长,我在上海法学院读书的时候并不认识他,可是今天看到他一手漂亮的书法,使我猛然想到在法学院读书时见到教务处的布告实际上多半出于他的手迹。当时法学院的教务长沈钧儒先生是一个有名望的人物,而且十分爱国,陈豪跟沈先生很要好,也跟着做些爱国救亡的工作,看来他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士,但也因为有国民党的职务关系,送到这里来劳动改造了。

  在大车队里有两件事值得一记。有一次,一个拉大车的犯人,在途中被汽车从腰部辗过,几乎被辗成两截,抬回队里的时候,还能说话,没有断气。劳改队领导想尽办法进行抢救,并即刻送往医院,那个伤犯深怀感激之情。但自此以后,其他犯人要调大车队劳动,犹如惊弓之鸟,心有余悸。

  又有一次,我在乔司街上闲行,忽然碰到妻子来看我,喜出望外。我们就在路上边谈边走,互通心曲,我告诉她在大车队劳动得

  到照顾云云,她听后感到欣慰,走了几个来回后,我就送她上车回去了。谁知这件事被别的劳改犯看见了,就向杜队长揭发。我回农场后,杜队长立刻将我叫去,告诉我劳改犯私自会晤家属是不可以的,只有在队领导同意下方可会晤,否则要受禁闭处分,这是劳改农场的规定。他埋怨我见到妻子应该先来禀报,他会允许我们谈个痛快的。又说他们正在为我考虑减刑问题,凡事要水到渠成,不能操之过急。他责备我、劝导我,但没有禁闭我,对于他的好心肠,我是永远铭记在心的。

  三、更换工种

  我在农场劳动约两年多时间,大概是在1955年初夏,队部突然将我叫去说要送我去杭州,去杭州干什么? 是凶是吉? 我不得而知,内心忐忑不安。有人说,我在大车队里的工作是最轻松的了,换一个地方恐怕再也难有如此机会。但我则往好的方面去想,兴许共产党和政府查清了我的历史问题,要将我释放。于是我带着侥幸的念头,随来人到了杭州乌龙巷派出所。到了那里,我才知道我的想法错了,去杭州不是释放,而是改变劳动改造的形式而已。我依然是一名犯人。我们所居住的新地方叫乌龙巷看守所,是前后两幢平房、当中一个天井的大合院。后面的一幢是我们的卧室,前面一幢则是工作的场所。这里的工作与农场工作完全不同,农场里干的是体力劳动,这里干的则是挥笔墨的脑力劳动,于我比较适合。当然像往常一样,我们是被严格限定活动场所的,不得轻易走出这个院子。

  这里的犯人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有个别还是共产党初创时期的骨干,如曾任陈独秀秘书的曾猛,就是其中之一。与李富春、李立三同时勤工俭学过的人也有好几个,但我已经记不起他们的名字了。有些则是国民党军统、中统的高级人物,我所认识的人也不少,如原甬江女中校长沈贻芗、宁波基督教青年会总干事倪德昭、《东南时报》总编辑房宇园、绍兴县县长林泽、义乌县县长何国祥等等。他们告诉我,曾任蒋介石侍从秘书、国立西湖艺专校长的我的老友汪日章亦久居此处,不久前才送到青海劳改农场去改造了。

  乌龙巷看守所里的劳动,除搞搞清洁卫生外,主要是写检举材料,或编资料,当然也有政治学习。整个生活就象“上课”,白天有课间操,夜里有时安排唱歌活动。我们初进去的人,首先搞检举揭发,把自己熟悉的人都检举出来,要求有内容、有过程,但实际上,我们所写的只是一些职务和姓名,因为有好些事情我们是不知其里的。看看你检举揭发得差不多了,就分配到编辑小组去。

  后来来了一个温州人管莞。这个人我原来就认识,是永嘉县政府的民政科长,地位不高,人极干练,不晓得他是怎么会到这里来的。老友相逢在看守所里,心中有说不出的欣喜与酸楚。管莞告诉我,他是“三青团”的骨干分子,也到过台湾。可他到台湾与我不同,他是一心想忠于国民党的,因为他最佩服蒋经国其人,认为小蒋廉洁奉公,敢于碰硬,所以他把他的身心都交给国民党了。当时国民党想反攻大陆,急需组建勇敢可靠的先遣部队,他就自愿报名并先行潜回他的老家温州,凭着人地两熟的优越条件,联络亲友,以期里应外合。不料他潜入不久,即被公安部队抓获。他想这回必死无疑,反正要死,干脆求个速死,因此狠狠地把共产党骂了一通,还明确说明此来目的是颠覆共产党的政权。当时,共产党公安干部耐心做他的思想工作,要他好好交代,将功赎罪,可他就是不愿再说一二,天天等着枪毙。结果共产党没有枪毙他,判他五年徒刑押到乌龙巷看守所来了。这时,他才感到共产党做事合乎情理,思想上也慢慢转过变来了。他还谈到我,他说他在台湾的时候,听到立法委员毛翼虎叛变国民党而逃回大陆,对蒋氏父子震动很大。还听说俞济民就说过:我们这样好地对待他,原来他向着共产党,是共产党人,如果有一天逮到他,非把他的心肝心肺挖出来不可。后来,国民党还对我下了通缉令。管莞对我说:“我以为您肯定在共产党里做了大官,台湾许多朋友也是这样认为的,没想到您竟也同我一样在改造中。”听了他的话,我并不激动,因为台湾方面的反应在我意料之中,我淡淡地对他说:“我返大陆不是想做官,而是一种追求,一种对真、善、美的追求。我只想当个堂堂正正的中国平头百姓。当初我也没想到当个平头百姓也是要经过劳动改造的,现在看来,亲身体验劳动的可贵、劳动的艰辛很有必要,我总算补上了这必要的一课。”

  这里,我要说说沈贻芗大姐。她自沪江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宁波甬江女子中学工作,初任教师,后来长期担任校长职务,其间曾留学美国两年,得教育硕士学位。甬江女中是教会学校中最早的女子中学,她是校长,当然就会有一些外国朋友。就因为有外国朋友,所以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疑为“国际特务”,但又查无实据,所以没有被枪毙而送来劳改。就我所知,她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从来没有结过婚,她把一生心血都奉献给教育事业。抗日战争时期,她和我们一起在艰苦的环境中收容不愿做亡国奴的沦陷区热血青年,共同承担教育任务,她是一个反奴化教育的战士,是一个忠诚的爱国者,怎么会是国际特务呢? 在看守所里,分派给她的工作是管理图书,这个工作比较轻松,也比较空闲。一有空,她总是为我们补补衣服破洞,翻翻棉花被子,对我尤为关切,一来因为我们是老朋友,一道共事过;二来她年长于我,是大姐姐,我是小弟弟。劳改的岁月,使我们成为患难之交。她糊里糊涂地被送来劳改,又糊里糊涂地从看守所里被释放出去。19895月沈大姐去世时,我亲到溪口致悼词,并写了一首悼诗,诗云:

  一生事业育英才,桃李芬芳处处栽。

  蜡烛燃心非为己,落红萎地不忘孩。

  艰难岁月艰难度,道义交情道义培。

  噩耗惊传成永诀,西风坠月不胜哀!

  劳改朋友中的林泽是解放前国民党县长中佼佼者。他毕业于大夏大学,经过考试录用,先后在绍兴、余姚等县任县长,为国为民做了不少好事,对四明山共产党地下人员有过宽容。宁波解放后我还在未解放的舟山定海时,看到国民党报纸记载他投共并担任地方职务,现在想必也是因政治历史问题与国民党有牵连被送到这里劳改的。房宇园到这里来则容易理解,因为他曾是一名共产党员,后来被国民党逮捕入狱,经许绍棣等保释出狱,成了国民党CC系中的一员。他是一个笔杆子,所以在劳改队资料组中,他也充任了编辑。老友倪德昭之投入劳改,原因和沈贻芗相似,他是一个基督教徒,又是宁波基督教青年会的总干事,加上曾留学美国,自然有好多外国朋友,当然也成了“国际特务”。

  在乌龙巷,我逐渐安于这种没有劳动强度的劳改生活,但一想起家里的老母、弱妻、幼子,难免悲从中来。妻子的来信中常是安慰之言,有时也夹着孩子写给我的信。我叫他们不要再带什么东西给我,虽然我很需要家里寄来的物品。因为当时看守所里的伙食已经很紧张了,我们有时以萝卜或南瓜当饭,我吃了后,肠胃很难受。院子天井里栽有两棵梧桐树,树上落下的梧桐籽据说有脂肪和维生素,于是我们把它当做宝贝剥着吃,算是进补。有一次我患伤风发热,服了看守所里备的简单药品后,仍不见效果。好心的沈贻芗大姐不知从哪里拿来一个桔子,赶紧送来给我吃,她说:“桔子富有维生素C,能够治伤风的。”我听她一说,感激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所里的章指导员是一个浙江本地的年轻人,性格温和,办事有条不紊,他很理解我们所过的艰苦生活,所以常鼓励我们可以从家中带些营养品来补充。但我怎么忍心向比我过着更艰难生活的家中要什么“营养品”呢?!


  春节期间,看守所里要出墙报,章指导员要我写一篇感想,我如实地写了我的思想实际发表在墙报上。他看了很感动,便问我整个经历。他听了我的简要叙述后说;“果真如您所述,您是不必进劳改队的。”表示要为我再作一次调查,叫我安心工作。


  19574月上旬,突然接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要我去应讯。我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审判员同志问了我的姓名、年龄、籍贯后即宣告我从台湾返回大陆系弃暗投明,事实清楚,原判引用条文错误,经核实,决定撤销原判,立刻释放。问我还有什么意见,要不要不服上诉,还有什么要求。我说问题既已搞清,我没有必要再上诉了,要求则是有的,那就是我必须要有一份工作。审判员说:“你在杭州工作行不行? 我们知道你在杭州有好多朋友。”我说我还是要求到宁波去工作,审判员说“知道了”,就退了庭。我回到看守所,看守所里工作人员说我已不是犯人,应立刻拿着行李离开看守所。我说我与杭州亲朋久无来往,到哪里去暂住?他们讲可住旅馆。住旅馆是要钱的,当时我连买回甬火车票也有困难,哪有这许多钱住旅馆呢? 经我一再要求,章指导员允许我在看守所里再住一宿,但不许与其他犯人多谈多接触,以免引起思想混乱。然而,我被释放的消息,其他犯人也已知晓,故纷纷前来庆贺,并询问具体情况,我因章指导员嘱咐在前,均含糊答之。送走这些前来庆贺的犯人,已是入夜,我躺在床上,回想过去的一幕幕往事,内心久久不能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