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省市工作试点,北仑区从2002年开始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经不断探索,迄今综合执法已由城管模式向“城乡一体化”的全区域执法转变,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市加快推进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积累了可贵的经验。北仑区政协课题组在调研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完善北仑区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建议。
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2002年北仑区开始试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建立区行政执法局以城管模式集中履行市容环卫、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城区内河、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共交通等方面全部或部分的行政处罚工作。2013年,经省政府批准,北仑区深化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正式实施,由区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殡葬、住房和城乡建设、食品药品监督、农林渔业、国土资源、水行政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调查权、行政强制权。经深化改革,目前北仑区行政执法局已集中行使区政府15个部门共1318项行政执法事项,并在全区各街道(乡镇)设立城管执法中队,行政综合执法覆盖到城乡全区域。
课题组认为,北仑区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行政综合执法刚性不足、划转职能有调整空间、领导组织体系有待完善、管理与执法衔接不够顺畅、基层执法力量仍然不足。
为完善北仑区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课题组提出了三个方案的建议:方案一:行政综合执法归口公安部门。同步将城管执法大队成建制转入公安队伍,在区公安分局设立行政综合执法警务大队,合并基层派出所和城管执法中队,赋予基层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组建类似西方国家“城市警察”的专业队伍。
方案二:单独组建行政综合执法局。目前,区城管局、区行政执法局、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北仑大队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而我区综合执法的范畴已经突破了单纯的城市管理领域,拓展至农村和社会管理领域。建议参照省外的北京市、重庆市、广州市和省内衢州、义乌市等地做法,单独成立北仑区行政综合执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方案三:进一步提升现行模式执法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要素保障,适时调整执法事项。进一步梳理区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执法事项,以合理、高效、便民、务实为原则,适时微调,稳步增,适度减,逐步建立划界清晰,权责相当,相互制约,运行高效的行政执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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