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市开放型农业发展的建议
市政协经科委
发布时间 : 2013-09-21  16 : 15 作者 :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 [] []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发展开放型农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发展开放型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我市开放型农业的发展,最近市政协经科委组织课题组,对发展开放型农业进行了深入的调研。课题组召开了市级8个部门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并分赴慈溪、鄞州、象山等县(市)、区进行调研,广泛听取了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讨论。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开放型农业的发展现状

    我市地处我国东南沿海,依托深水良港,具有良好的发展开放型农业的区位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被列为全国率先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开放城市,具有发展开放型农业的先发优势;经过长期的努力,我市开放型农业又具备了较为鲜明的特色优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不断扩大开放,使我市开放型农业的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增幅较大,发展势头良好。2006年,我市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128736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3.2%,比2000年增长1.42倍。其中:出口农产品为6587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8.5%,比2000年增长1.04倍。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水海产品、蔬菜加工品、水果罐头、蔺草制品、水煮笋等。出口市场主要是日本、韩国、美国、欧盟、东盟等国家;进口农产品为6286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53.2%,比2000年增长2.01倍。进口的农产品主要是棉花、羊毛、啤酒大麦、食用植物油、饲料渔粉等。2006年农产品进口增幅高于出口增幅34.7个百分点,贸易顺差已从2005年的14600万美元减少到3012万美元,减幅达79.4%,使我市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出现了基本平衡的局面。

    (二)发展开放型农业的基础较好,经营主体力量增强。一是农产品基地进一步扩大。截至2006年底,全市累计已建成农业产业化基地156.5万亩,国家绿色食品基地1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45个、面积104.8万亩。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得到了新发展。2006年底农民专业合社达38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达198家(其中销售产值上亿元的企业达45家),联系带动80余万农户,吸纳12余万农民就 业,年加工经营产值299.87亿元。三是拥有外贸供货或自行进出口权的涉农企业不断增多。2006年底,我市共有这类企业354家,其中有自行进出口权的企业168家,出口农产品超1000万美元的企业15家,比上年增长25%。徐龙鳗业集团公司2006年出口农产品达11460万美元,是我市首家、也是浙江省首家自营出口额超亿美元的企业。

    (三)农业招商引资有序推进,引进外资稳定增长。据全市168家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农业企业分类,外商投资企业达42家,占25%。外商投资企业机制灵活、实力雄厚,在国际市场中有较强的竞争力。这几年,我市的农业招商引资在工作难度增大的情况下,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克服了各种不利因素,仍保持了稳定增长的势头。2006年全市共引进农业外资开发项目60个,与上年持平;合同利用外资25178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1059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97%和26.63%。

    (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跨区、跨国经营成效明显。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市农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产业的分工与合作,纷纷走出家门、国门,谋求新发展。目前,全市已有118家农业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1.2万多农户,先后分别走向国内23个省(市)、自治区和美国、日本、泰国、缅甸、印度等国家,发展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开展营销活动。截止2006年底我市农民已在市外、省外、国外承包或经营土地面积(含水面)120多万亩,养殖牲畜16.25万头,建办农产品加工企业28家,开设农产品销售窗口716个。

   二、开放型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市开放型农业的发展起步较早,发展较快。但是,在发展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深加工产品比重较低。大部分企业出口农产品以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为主,呈现“加工程度低、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的三低状态,不适应国际市场消费多样化的需要。如出口的水海产品,一般都只进行简单的加工、包装或冷冻,人们风趣地称之为“干鱼、鲜鱼和活鱼”。据宁波海关反映,宁波口岸出口的茶叶平均价格仅1.92美元/公斤。

    (二)农产品出口企业整体实力不强,缺乏国际竞争力。大部分农产品仍以农户生产经营为主,呈现出“小规模、大群体,小生产,大市场”的格局。出口企业规模普遍偏小,重量级农业龙头企业不多,品牌产品缺乏,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组织化程度较低,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和抵御出口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受千家万户小规模农业生产模式的影响,质量安全水平不高仍是制约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加上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仍保留了大量的农业补贴,并继续使用出口补贴和出口信贷等支持政策,降低了我国我市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企业生产成本上涨,盈利空间缩小。2006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农产品出口的综合成本不断攀升。虽然出口价格也有一定上升,但出口企业的整体效益呈明显的下滑趋势,有的已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企业生产成本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升。渔货、竹笋、蔬菜等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普遍上涨,电价、水价上涨幅度较大。以水价为例,象山县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了工业用水价格,每吨从原来的2.2元调整为3.95元,增幅达79.5%;二是劳动用工成本提高。职工工资水平上扬,最低工资标准调高,社保资金缴费面扩大,增加了企业的劳动用工成本;三是汇率变化的影响。由于人民币与外汇比值的调整,外向型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缩水。据象山天韵食品有限公司反映,该公司为此承担的经济损失将超过100万元。

    (四)农兽药源头管理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时隐时现。尽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从2002年以来,分别对禽肉、蔬菜、水产、茶叶、蜂产品等出口实行“公司十基地”的管理模式,加强了源头管理,但由于目前国内农兽药在生产、销售、使用管理方面都还存在不足,所以出口农产品质量源头管理的任务仍很重。例如,2006年慈溪市鳗鱼行业突发的“硫丹事件”,就是在养殖者购买的“溴氰菊酯散”里含有硫丹成分所致。慈溪市在日常监管中,还发现了五洞闸、长河等地存在违规使用甲胺磷、氧化乐果等现象。象山浙东白鹅专业生产合作社使用扬州威克生物工程公司生产的小鹅瘟疫苗(SYG26-35株),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在农产品加工环节中,还存在常见的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五)配套服务有差距,政策扶持力度仍显不足。一是资源共享工作没做好。不少部门争着自己建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自己添检测设备,而已有的检测设备得不到充分利用。二是信息服务不够到位。由于市场信息不灵,风险预警能力较弱,直接导致部分农户盲目生产、部分出口企业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三是政策扶持力度尚不够大。调研中反映,财政安排补助发展开放型农业的资金总量偏少,且各地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农产品到境外参展的摊位费,省里定的是全额补贴,而我市未同步做到,今年实际补助只有100万元。对财政补助资金收取33%所得税的政策有异议。如慈溪长河三星农业公司去年建造冷库,得到了财政15万元补助资金的支持,税务部门向该公司收取了4.95万元的税金。

    (六)贸易保护主义加剧,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情况频繁出现。发达国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利用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近年来,以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和欧盟“食品新法规”等为代表的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层出不穷,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很大挑战。尤其是日本,该国是我市出口农产品的最大市场,“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已经对我市农产品出口构成威胁。如出口日本的烤鳗,2003年因喏沙星、2005年因孔雀石绿、2006年因硝基呋喃等指标影响,加上日本厚生省的注册检查,一波接一波,使出口烤鳗严重受阻。今年上半年,日韩两国又对进口保鲜蔬菜的包装塑料袋提出必须达到进口国认证标准的要求。然而,国内市场目前尚无这类塑料袋可供,许多企业一时无所适从,严重影响出口经营活动。

    三、推进开放型农业发展的若干建议

    发展开放型农业,需要坚持不断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思路,不断采取新的对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业的发展层次和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现对推进我市开放型农业的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一认识,把发展开放型农业摆上重要位置。一是按照率先发展的要求,充分认识发展开放型农业的重要性。开放型农业是一种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资源优化组合的产业经济形态。发展开放型农业对发展现代农业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是推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先导力量。宁波是沿海开放城市,发展开放型农业有自己独特的优势。要坚持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优势,力争使我市开放型农业的发展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二是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充分认识发展开放型农业的必要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推进科学发展的关键之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就是坚持走经济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密集、凸显人力资源优势的新型现代农业之路。要把发展开放型农业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紧密结合起来,把发展开放型农业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三是按照扩大开放的要求,充分认识发展开放型农业的紧迫性。发展必须开放,开放才能发展。发展开放型农业是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的需要,是参与国际国内农业合作与分工的需要。要努力克服“封闭保守”思想,为发展开放型农业扫除障碍。那种认为与外商打交道要求高、办事难、风险大,搞开放型农业还不如搞传统农业的思想,那种认为到外地建基地、办企业会造成资金、技术、人才外流,影响本地农业发展的思想,都是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相违背的。要坚定不移地深入实施扩大开放战略,引导和支持发展开放型农业,推进开放型农业的发展实现新突破。

    (二)拓宽思路,不断开辟发展开放型农业的新途径。一是努力扩大国际市场。在巩固现有国际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东南亚、俄罗斯、中东、非洲、南美等海外市场,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进出口规模,主动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来的市场风险,防止市场大起大落现象的出现,促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稳定健康发展。二是努力扩大招商引资渠道。进一步确立全方位、宽领域开放的理念,坚持内外并举、内商外商齐招、内资外资皆引、贸工农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加大拓宽发展开放型农业新领域的力度。既要重视国外境外的项目,也要重视市外国内的项目。要积极引导外资(宁波以外的资金)投向农业开发新兴领域,大力发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休闲观光农业等新业态。三是努力创新招商形式。通过会展招商、代理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途径,扩大农业对外招商,完善农业招商项目库,公开发布重点招商专案。要扶强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利用外资主体,提高与外商的对接能力,使之成为外商投资的重要载体。四是努力推动“走出去”。目前,我市有不少开放型农业项目,由于在本地发展遇到了土地资源配置等诸多要素制约。要鼓励和支持农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走出去投资建基地、办企业、设窗口,进一步拓宽开放型农业的发展领域。各级政府要加强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系列服务工作。对已“走出去”的企业要实行跟踪服务,政策上给予扶持,帮助企业排扰解难,确保“走得出、站得住、能发展”。

    (三)突出重点,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强化全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的根本保障。标准化涉及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阶段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多个环节。在农业产业化中要大力推行“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验、上市有标识”的全程标准化生产。二是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以无公害农产品为基础,以绿色农产品为主导,以有机农产品为补充,实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加快发展,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要。注意从源头抓起,严把投入品关口。坚持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农兽药等投入品,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彻底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农兽药进入流通和农产品生产领域,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努力争创优质名牌产品,扩大市场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行政执法为主导、行业自律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既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能,又要加强相互协作。检验检疫部门要立足国门,重点把好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服务关,并及时提供国际贸易行情和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建议把出口农产品基地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交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则应按照进口国和检验检疫部门的技术要求,督促和帮助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企业抓好落实,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整合农产品质量检测力量,健全检测网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水平。对上规模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从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到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四)政策扶持,努力推进开放型农业新发展。一是狠抓现行政策落实到位。对鼓励和支持发展开放型农业的各项现行政策进行整理汇编,分发给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行业协会和政府有关部门,促进各方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同时,对现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以发挥现行政策的应有作用。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省里明文规定的优惠政策,我市应严格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应更加优惠。要增加财政支农资金份额,扩大农发基金规模,支持开放型农业发展。重点扶持优势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在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优良品种引进、业务技术素质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扶持一批规模大、起点高、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鼓励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搞好商标注册、国际标准认证;扶持农业科技创新,进行人才培养、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扶持农产品经销企业参加国内外的大型展销会,提高摊位补贴标准。建议建立农产品参展专项资金,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减轻企业负担。引导企业提高加工水平,增加农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率。对农产品质量检测,实行最低成本收费标准。要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加快建立出口农产品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和出口农产品信用保险补贴、反倾销应诉补贴等制度,增强企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强化服务,营造发展开放型农业的良好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开放型农业的发展涉及政府多个部门,有必要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为召集人、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发展开放型农业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责是研究开放型农业的发展规划、目标方向和政策措施等重大事项,及时掌握开放型农业的发展动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加强信息服务。搭建信息平台,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农业网”、“农经网”、“商务网”等网络平台,进一步扩大服务面,为企业和农户提供政策信息、招商引资信息和市场供求信息等服务。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与国内外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项目推介、商贸洽谈等活动。重视利用现代手段,大力发展网上交易。三是加强融资服务。引导银行部门切实做好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工作,按信用等级授予企业相应的贷款额度。积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缓解单家独户农民和小型农业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农产品具有季节性强的特点,加工企业用资时间集中,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应积极提供信贷支持。进一步拓宽开放型农业集聚资金的渠道和方式,大力吸引国内工商企业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积极争取国外政府贷款、世界银行等多边国际组织贷款。四是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信息引导、科技服务、纠纷处理、行业自律、价格协调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企业与政府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国际市场研究,对外推介农产品,向企业提供农产品出口风险预警,主动配合外经贸等部门协调对外贸易行动,加大对外交涉力度,积极参加贸易谈判,参与对外反倾销和反垄断,帮助企业摆脱困境,维护行业和企业利益。政府要扩大行业协会的权力,增强行业协会的权威性,以适应发展开放型农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