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人资环和城建委
节约能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节能降耗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企业是节能减排的主体,重点用能企业是取得节能降耗成效的关键。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以工业企业节能为重点,狠抓重点用能企业的考核和管理,积极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措施的落实,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市政协人资环和城建委组织委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汇报如下:
一、我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目标考核制度,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责任
近几年来,我市对重点用能企业加强了考核监督。2007年,市政府与56家重点用能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2008年达到108家,2009年达到167家,并建立了以年耗能万吨标煤以上用能企业为重点的节能目标责任监测体系,有力地推动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节能技术和项目的实施
技术进步是企业节能降耗的支撑。近年来,我市加大了节能降耗政策支持力度,2008年制定发布了《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专项资金的投入,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投入、提高节能效果。去年,市县两级政府投入节能资金1.3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3000万元对72项节能改造项目、15家优秀节能技术产品研发企业和24家优秀节能中介服务企业进行了奖励。全市重点推广了十大节能技术,投入25亿元资金实施了节能技改项目300多项。
(三)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强化用能企业节能意识
清洁生产作为节能降耗的重要抓手,已在全市积极铺开。2008年,我市对108家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前已累计完成了400多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开展了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至2008年底,已累计对225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能源审计,强化了用能企业的节能意识。
(四)实施差别电价,促进重点用能企业转型升级
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宁波市高耗能产业差别电价实施意见》,通过差别电价,促进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转型升级,淘汰了一批中小高能耗企业。如鄞州区,政府出资2亿多元,与159家铸造企业签订协议,有126家企业选择关闭、转产,退出铸造行业。
二、我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总量比重偏高
2008年,我市年能耗在3000吨以上的用能企业达到549家,等价综合能耗达到1380万吨标煤,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78%,占全社会总能耗的47%。其中镇海炼化和宁波钢铁两家企业等价综合能耗就达到了528万吨标煤,占全社会能耗总量的1/6以上。临港大工业中钢铁、造纸、化工的能耗强度分别为7.6、5.2、2.4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远超过2007年全市单位GDP综合能耗0.84吨标准煤,以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GDP综合能耗1.73吨标准煤的水平。
(二)节能降耗工作处于“上热下冷”的状态
由于能源价格相对便宜,国家还没有实施强制性的节能监管措施,无法形成强有力的调控机制,促使企业自觉的节能降耗,导致当前节能降耗存在“政府热、企业冷”的状况。一方面,各级政府以行政手段为主层层分解考核指标,约束企业的节能降耗行为,但缺乏刚性的规范机制,实际效果不理想;另一方面,部分企业迫于政府的压力,出于应付的目的,被动地采取了一些节能降耗措施,没有把节能降耗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自觉行动。据对2008年度列入市级考核的108家重点用能企业自查情况分析,有38家没有完成节能考核目标,占总数的35%。从面上看,我市“十一五”前三年节能降耗完成情况与20%下降目标有不少差距,时间已过60%,而任务只完成40%。
(三)区域节能降耗缺乏规划引导和协调机制
目前节能降耗工作还仅仅在单个企业内进行,区域内和企业之间如何进行协同节能缺乏系统规划,工作协调也亟待加强。如宁波钢铁公司是一个能源使用大户,但公司的二次能源、余热余能回收利用不理想,造成大量的蒸汽和转炉煤气损失。个别临港企业建造了自己的热电企业,如果能利用现有的大型发电企业直接向这些企业供电和供气,充分发挥大型锅炉热能利用率高的优势,可以节省近30%的能源。
(四)节能降耗考核体系和指标不够完善
近几年来,国家和省陆续出台了部分能耗限额标准,但覆盖面不广、具体产品指标不够详细和全面,仅能对一少部分企业和产品对标考核,大量的企业和产品由于缺乏能效标准而无法实施对标考核。对企业的考核还是强调产值能耗水平的下降,而没有体现企业单耗水平的高低。因此导致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责任落实分解指标不统一、体系不一致、考核不合理等情况。我市制定的《宁波市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对高能耗项目,无法科学、有效地确定能耗准入门槛,对落后产能和生产工艺设备,缺乏强制性的能效标准作为依据来依法实施淘汰。一些能耗水平先进企业其节能指标已经领先于本行业,要进一步降低能耗水平非常困难,但目前的考核指标显然对这些企业不合理,有“鞭打快牛”的现象。
(五)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国外普遍采用综合资源规划、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识管理、自愿协议等节能降耗激励和约束机制,但这些工作我们还处于探索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节能降耗激励和约束机制,用能单位对节能技术开发和应用积极性还不高,科技进步对节能的支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企业没有从“要我节能”转变为“我要节能”。另外,对未能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没有采取处罚措施,对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奖励力度也很小,致使目前有相当多的重点用能企业没有完成节能目标。
三、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建议
(一)优化产业结构,构建低能耗的产业体系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大范围实施产业振兴规划,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针对我市高能耗企业密集的现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我市产业发展目标,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高效生态农业,通过三次产业协同发展、优化升级,提高节能效率。要严格按照节能区域指标控制、项目规划控制、标准对标控制、主体责任控制的“四控”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严把高耗能产业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发展,逐步降低我市高耗企业的比重。
(二)加强领导,完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
一是强化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对列入重点监管的167家企业要加强节能降耗目标的考核,实施节能降耗“一票否决制”和“工作失误问责制”,凡是没有完成节能降耗目标的企业在今后用地、用水、用电和项目审批等方面都要进行限制。同时,继续扩大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范围。二是通过各种媒体公布没有完成当年节能降耗目标的企业名单,让全社会来监督企业节能降耗行为。三是完善企业节能降耗的考核指标。积极探索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行业能效对标体系,改变目前以产值能耗考核办法,实行对产品单耗对标考核。四是要继续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能耗信息跟踪制度,结合用能目标责任制,建立能耗利用状况网上申报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用能统计分析,为区域节能和行业节能提供科学依据。
(三)统筹协调,建立区域性的节能降耗机制
一是要编制区域性的节能降耗规划。镇海和北仑是我市临港工业和重点用能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要充分发挥大型锅炉节能的优势,利用镇海和北仑两大电厂按热电厂的成本价直接向这些大型临港企业供电供热,取消个别临港企业配套建设的热电厂,达到用能企业节约投资、发电企业发挥效率、地方减少污染的目的,从而为区域性协调节能降耗提供平台。二是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要积极拉长产业链,充分利用资源、节约能源。建议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宁波钢铁公司二次能源、余热余能回收利用问题,解决其向宝新不锈钢公司供应蒸汽的通道和利用回收转炉煤气建设发电厂问题。
(四)制定法规,健全节能降耗监管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监察机构。要尽快成立市、县两级节能降耗监察中心,开展能源执法监察,特别是要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用能行业的监督。二是制定节能降耗相关法规。要尽快制定出台《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完善《宁波市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重点节能企业管理办法等,为节能降耗执法监督提供法律依据,使节能降耗监管工作更有针对性。三是探索建立能评制度。目前,国家还只有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制度,对建设项目的能评还没有开展。我市应积极创造条件率先对建设项目实行能评试点,为项目引进和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在源头上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五)完善政策,提高企业节能降耗的自觉性
一是用好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要择优确定重点扶持项目,将有限的节能专项资金,投入到对全市节能降耗具有普遍效应的重大攻关项目,投入到开发利用新能源和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的重点项目和示范项目,提高单位节能资金的降耗效率。二是认真落实《宁波市高能耗产业差别电价实施意见》。要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促使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促进高能耗落后产能淘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运用减排指标调控高能耗企业退出。高能耗企业一般都是重污染的企业,对完不成减排的高能耗企业通过征收高额的排污费,促使这些企业退出市场。四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议适时对原煤消费征收生态补偿费,如每吨收取10-15元,每年可以筹集4-6亿元生态补偿费,用于奖励节能先进企业、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和生物质能源的企业。
(六)加大投入,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
一是加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力度。每年要确定一批节能项目在重点用能企业中实施,并积极争取列入国家节能专项。二是典型示范,推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引导资源能源节约的新生产方式。如宁波日月集团应用了一系列新的技术和工艺,使其能耗达到国内外同行的先进水平,它的一些做法应该加以总结推广。三是大力培育节能推广中介机构。借助一些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在节能降耗中信息支持和技术咨询支持能力,畅通节能信息渠道,有效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节能降耗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作用,从而形成全社会节能降耗的合力。四是引导企业加大对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政府要成立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引导企业与一些国内外著名的企业进行节能合作,实施节能诊断、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加强产业与技术的合作,从而推进节能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五是搭建节能公共服务平台。如通过举办节能环保博览会、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展示交易会、优秀成果展示展销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和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