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要素,是不可再生资源。”海南省政协主席钟文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强调,“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好土地问题,是当前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关键点和突破口。”日前,海南省政协召开五届三次常委会议,就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解决土地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建言献策。 据了解,海南省人均占有耕地1.35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几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颁布了《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文件,为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资源、有效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法制保障。但由于种种原因,海南省土地管理仍然存在土地管理不够规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难以衔接,农业生产用地管理不到位、土地管理使用缺乏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措施、政府征地给农民的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 为此,海南省政协按照中共海南省委确定的本年度协商议题,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形势下土地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应对措施”这一课题,由省政协主席钟文、副主席张海国带队,于7月下旬至9月下旬,组织省政协5个专门委员会及民主党派、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100多人,分别到海口、三亚、文昌、琼海、儋州、澄迈、东方等11个市县及农垦总局召开座谈会,考察有关村镇和项目,全面剖析海南省土地管理工作的现状,科学论证在新形势下搞活土地管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有效方法。随后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关于新形势下我省土地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海南农垦和地方城乡土地管理一体化问题的调研报告”等7个调研报告,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提出建议。 调研报告中提出:应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修编规划要紧扣节约用地这个核心,守住耕地保护这条红线,突出保障发展这个主题,促进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和布局结构,引导工业向开发区(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的集聚效应。坚持建设项目“环评”先行,坚持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环保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规定,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机制,把耕地保有量责任纳入地方干部任职考核体系。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建立完善的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制度,把各种流转方式纳入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在农村基层设立土地仲裁机构和巡回法庭,专项处理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省政协还就妥善处理好土地矛盾纠纷、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依法加大土地监管力度等提出200多条意见建议。 应邀出席省政协常委会议的海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方晓宇说,委员的发言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所提意见建议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省委、省政府将认真研究和采纳省政协的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海南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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