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财经稳定金融——解放后宁波市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经过
翁公瑜
发布时间 : 2013-09-01  23 : 20 来源 : 本站 作者 :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 [] []

    素以商埠著称的宁波,远在清朝道光年间(1821—1850)金融业已得到了发展。钱庄业初具规模,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势力纷纷涌入作为“五口通商”口岸的宁波,旧钱庄成了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工具,在以后的几十年中,宁波的钱庄业更加迅速发展起来。
    但是,到了抗日战争爆发的前夕,1935年发生了金融风潮,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60余家钱庄竟倒闭了30余家,钱庄势力从此一蹶不振。从宁波沦陷到抗战胜利,再到解放前夕,12年中惊人的恶性通货膨胀,宁波的金融界只能在逆境中挣扎着生存下来。抗战沦陷时1元“中储券”兑换法币2元,抗战胜利后1元法币兑换200元中储券。到了国民党政府的所谓币制改革时期,又以1元金元券兑换300万元法币。解放前夕,市场银元价格达到每枚400万元金元券,即抗战前4800万元法币等于解放前夕一个银元,这样,造成宁波的银钱业畸形发展。解放前夕,当时本市金融业有大小银行、钱庄46家,银楼39家,典当行14家。所以,解放后人民政府面临物价波动,货币贬值,金银投机风行,人民币立足未稳的局面。要实现统一财经、稳定金融,的确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

    解放前夕的宁波银钱业


    解放前夕(1948—1949),宁波的银钱业共46家,其中属于官僚资本性质的有四行、二局、一库。四行: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农民银行;二局: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一库即中央合作金库。在解放大军兵临城下时,国民党政府除不能带走的房屋、库房设备及部分工作人员外,库存金银和重要档案全部经定海流入台湾。房屋、库房设备及余下的工作人员解放后由宁波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还有属于地方官僚资本性质的浙江地方银行、鄞县县银行,也都进行清理后收归国有。属于商业银行性质但有一定官股的是四明银行和通商银行;属于真正商业性质的是垦业银行、浙东银行和惇叙银行。钱庄有32家:洽利源、涌丰、铭记、瑞丰、天益、元益、立信、晋恒、慎康、通源、福利、源泰、彝生、晋祥、瑞康、钜康、协元、成源、元康永、慎余、和济、源源、元亨、余成、祥康成、鼎恒、中康、通泰、慎祥、祥康、滋康、富康。这些银行、钱庄都集中在江厦街和外马路一带,其中江厦街多达29家。
    这些庞大而集中的金融机构,除官僚资本的四行、二局、一库可以运用货币发行、规定牌价、操纵市场等金融垄断特权外,私营行庄一般资金力量单薄,业务收支量小,在通货膨胀的年代逐步脱离对正当工商业的联系,直接参与棉纱、黄金的投机卖空活动,或与工商业投机经营相连结,高利率以获取暴利,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铺张浪费,呈现畸形的繁荣。

    解放后对私营银钱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解放后,对私营行庄既要允许它们存在,又要引导它们向正当途径发展,把人民银行暂时还不能组织起来的一部份资金组织起来,用于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的事业。政府采取了“严格管理、逐步改造淘汰”的方针。其改造步骤为:
    第一步:登记复业。当时全市要求登记复业的私营行庄有24家。
    第二步:重新登记验资。通过验资达到整编私营行庄的目的,使验资核准开业的行庄在经营上有足够的资本,对无力增资的行庄予以淘汰。1949年10月到11 月,经验资核准复业的行庄共16家,列表见后。
    另外,四明、垦业、惇叙三银行在宁波均为分行,总行设立于上海,没有参加验资。三银行的经理是,四明:应彭年;垦业:林志鹏;惇叙:董锦瑞。
    第三步:加强业务上监督管理,限期消灭暗帐。处分了设立暗帐、信用放款过额的祥康成钱庄,以及不择对象滥放贷款的成源、铭记钱庄和垦业银行。以引导它们向有利于生产方向发展。
    我市的私营行庄,在打击金银黑市交易后,又取消棉纱市场,统一由花纱布公司管理;人民银行及邮政局开办汇兑业务,汇水降低;财经统一、物价稳定、市场转入正常,利率骤降;在人民银行加强监督管理、现金管理工作全面开展的条件下,暴露出很多难以解决的矛
行庄名称      验资资本     董事长     经   理
(旧币万元)                                                            
瑞丰钱庄      2500         孙庆增     张茹耕
慎祥钱庄      2500         张伯觐     马立祥
协元钱庄      2500         邱新裕     王有容
源源钱庄      2500         应彭年     王炳炜
源泰钱庄      2500         王良玉     胡庆德
祥康成钱庄    2500         周大烈     徐文星
成源钱庄      2500         宋信海     宋信海
天益钱庄      2500         陈焕章     俞佐宸
元益钱庄      2500         俞佐宸     俞佐宸
慎康钱庄      2500         俞佐宸     周有花
洽利源钱庄    2500         严厚坤     陈开生
通源钱庄      2500         金宗城     郑传镛
涌丰钱庄      2500         李子均     胡九皋
铭记钱庄      2500         王文翰     茅普亭
立信钱庄      2500         邵云原     范子襄
晋恒钱庄      2500         王维馆     陈元晖
盾是:机构臃肿、开支庞大与资金实力单薄、业务量小、入不敷出等。1950年3月下旬至6月末,出现了私营行庄集中倒闭风,纷纷申请停业。经市财政经济委员会核准歇业13家,通源、慎康二钱庄被驳回,不同意停业。至此,全市还剩下四明、垦业二银行和晋祥、晋恒、立信、通源、慎祥五家钱庄。
    1950年8月1日全国金融业联席会议召开以后,私营金融业的前途及其业务方向均有了较明确的认识,经营信心提高,秋后市场转活,业务有所进展。同年10月,由人民银行及四明、垦业二银行和五家钱庄组成联合放款处,贷款总额10亿元(旧币)。以后随着国营商业对私营工业扩大加工订货和收购,社会主义经济阵地的扩大,人民银行业务不断发展,私营行庄业务日益萎缩。1951年10月,私营五钱庄酝酿合并经营,筹建宁波钱庄,终因消极畏难,股东意见不一而半途夭折。同年11月3日中国垦业银行宁波分行奉命撤销,全部生财器具卖给交通银行宁波办事处。1952年1月31日,私营五钱庄又提出拟靠拢公私合营四明银行的报告,也未成。1952年10月12日市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晋祥、立信、通源、晋恒、慎康五钱庄停业清理的要求,其资金投入人丰染织厂,除一部分职工由人民银行接收外,其余劳资双方人员也转入该厂工作。至此,本市仅剩下一家公私合营的四明银行,而不久也并入人民银行,宣告我市私营银钱业改造工作的胜利结束。
   

    打击金银投机活动  巩固扩大人民币阵地


    国民党政府的恶性通货膨胀,人民对金元券产生了极不信任的心理。到解放前夕,市场上的一切计价流通以及投机买卖,均以黄金、银元和实物为主,银元市场更是到处可见。1949年5月25日宁波解放后,金元券在市场流通量已为数不多,基本上成为废纸。5月29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令规定,宣布金元券为非法货币,禁止在市场上流通。但为了避免广大人民群众遭受损失,规定以人民币收兑金元券,收兑比例为一元人民币兑换金元券25.6万元。人民币为全国解放区统一流通的合法货币,一切财务清算、契约票据、完粮交税等均以人民币为清算单位。但是,人民币刚进入市场,由于物价尚未稳定,且受金元券贬值影响,市民心有余悸,对人民币信任的程度远不如银元高,银元仍是交易上的计价通货,人民币仅起找零辅币的作用,特别是定海尚未解放,两地往来单帮仍以金银为交易媒介。象山、宁海偏僻地区收购土产尚须携带银元,人民币的阵地急待扩大和巩固。解放前后,我市有大小银楼39家,在通货膨胀的年代里,主要从事金银投机活动,导致黑市银元市场猖獗,参加者达千余人。他们沿街叫卖,大道头、江厦街为主要集中地,秩序甚乱,价格一日数变,市场物价几乎被银元投机者所操纵和破坏,广大人民群众怨声载道。市军管会接受了广大人民的意见,采取的第一步措施是集中交易、登记清理,对银贩限期办理登记并具铺保,经审查合格者发给交易证。当时登记者有350人。第二步是限制流通,控制市场,禁止银元外流。由公安部门在各主要道口实行严格检查,对一般商人在指定兑换点收兑,对投机商人和银贩则强迫收兑直至没收。第三步是采取强迫收兑,禁绝使用。1949年6月10日,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公布,严格禁止金银投机活动,宣布金银私自买卖、以金银计价流通都是非法行为。金银只许储存或向人民银行兑换人民币。6月16日,市军管会公布撤销银元交易所,勒令银贩停止活动,动员迅速转业。在主要道口查获携带超过限额的金银,一律强迫收兑,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了一个群众性的反银元斗争运动。禁止金银投机贩卖活动以后,金银贩卖活动转入地下,以商店、住宅的正当营业为掩护进行秘密买卖和走私活动,部分银贩转入街道暗中叫卖。为此,军管会派出干部在主要非法活动地区进行监视,利用捕获的“黄牛贩子”作内线,令其将功赎罪,提供线索,采取重点打击的方针,坚决取缔金银黑市活动。
    7月13日市军管会对金银黑市投机大本营方聚元、凤宝、老凤祥、老庆和、方紫金等银楼进行突击检查,逮捕了五家银楼的经理和掮客朱子根等,没收和贬值收兑黄金190.785两,银元2442枚,白银7100余两,25家银楼被取缔,至此,银楼业已不再存在了。
    通过这次打击,金银黑市骤然收敛,对物价的影响也日趋减少。1950年上半年,金银风潮仍有余波,人民银行配合公安局继续在市内五处主要道口检查站加强力量,经银行扭送去法院者有11起,对无证非法携带小量银元的平民由银行监督收兑或酌情合理收兑。半年内共收黄金1096539两,其中没收229267两,勒令兑换77392两,优待兑换467391两。自定海解放及收兑牌价调整后,黑市活动渐趋消沉。
    经过肃清敌伪货币,打击金银黑市投机活动,市场货币流通情况有了很大改变,市区以金银计价流通的现象已基本绝迹,但农村仍存在物物交换,人民币流通领域还很狭窄。1950年4月,鄞县姜山镇交易以米为计价流通单位,俗称“筹码米”,市上手提肩负均为米袋,商店及摊贩每日营业收入大部为食米,人民币仅占10%左右,且多为找零需要。自政务院1950年3月公布统一国家财经工作决定后,物价普遍回跌,5月份渐趋稳定,社会上重物轻币观念开始转变,人民币威信日见提高。同年5月,华东军政委员会颁发了关于人民币下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的指示以后,银行积极配合供销社收购农副产品,组织人民币下乡。6月下旬姜山镇商店货物标价大部分改为人民币,商业销售收入人民币已占80~90%。秋收以后,农副产品大量登场,市场货币流通更为活跃。1951年又从各方面大力促进城乡交流,人民币下乡问题基本解决,物物交换现象逐步消失,人民币一元化的货币市场在全市范围内的农村已经形成。
    旧人民币是于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庄发行的,它在人民革命战争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由于种种历史原因,票券版样较多,不易识别,纸张低劣,容易破损,票面金额过大,单位价值很低,名义上以“元”为单位,实际上“元”的价值早已失去了作用。市场上没有一元钱价值的物品,在计算点钞上非常麻烦,在国际上也和新中国的伟大成就与地位不相称。1955年3月1日国务院命令发行新人民币。新人民币不但印制精美,版面统一,易于识别,而且计算记账数点比较简便,对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活跃城乡物资交流都产生了很好的影响。新旧人民币比价为:旧币1万元折合新币1元。新人民币发行后,市场物价稳定,这标志着我国货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巩固。
    1957年12月,国务院又命令发行一分、二分、五分三种金属分币,以解决纸币容易破损,计点不便的问题,金属辅币为商品交易中找零提供了方便,它与纸辅币同时在市场上通用。

    典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典当是一种小额的短期高利的质押贷款,对象多为一般劳苦大众,均以衣服或贵重物品为押品,以抵押物折旧估价的50%放款,期限为1~3个月,期满取赎计算利息,也可以转期。抗日战争前,宁波市典当业较兴旺,抗战沦陷期间和抗战胜利后,通货膨胀、币值日跌,银行、钱庄拆借资金由长期缩短为“日拆”,一天一计息,且利率极高,有5天、10天一加对的,而典当的当期相对较长,利率也有一定限制,以致亏蚀很大,停业较多,拒当停当屡见不鲜。
    解放后,有14家典当登记,资本总额为38490万元(旧币),1951年增资后最多为52000万元,股东职工垫款35500万元,最高架本(营业额)达到150000万元,拒当率经常在50%左右,转票率在75%以上,各当一般只开业半天,大部均有盈余。当户成份分析为:职工占27%,以生活中临时急用居多;农民占18.3%,在青黄不接时为解决口粮及添置生产工具等而投当;商贩(包括独立劳动手工业者)占23.2%,借款用途以小本经营的周转资金为主,年终及淡月有骤升现象;失业者占26%,其阶层属于职工和商贩,以解决生活和谋生小本经营急需之用为主。
    1952年起,典当逐步降低利率,利率由解放初期(1949年6月~1950年7月)的18分(即月息18%)到1952年9月降为3分(月息3%),由于不能相应增加架本和缩减人员开支,各当店都反盈为亏。9月份后集中申请转业歇业者有十家,职工23人转入人丰染织厂,尚留下裕和、安泰、永成、宝顺四家,资本额为22700万元,股东职工垫款6995万元,架本不到3亿元,收支不能平衡,亏损严重,拒当率急剧上升达到98%。老当户转票更多,夏天农民进城上当多,排队等候2-3天还当不到手。10月份起,除春节前开当3-5天外,已接近全业停顿状态,其间宝顺当又清理关闭。1953年4月15日经批准利率上调为4.8分,与上海拉平。
    1956年10月,永成、安泰、裕和三当由人民银行归口接管,把封建高利剥削的旧典当,改为以解决失业及收入不固定的劳动人民临时资金困难服务的小额贷款质押所。首先把利率由4.8分降为2.4分,以减轻广大劳动人民负担。同时要改变停当拒当问题,由人民银行以信贷方式供应资金,贷给质押所的资金多达30万元(新币),超过原来三个当店自有资金额的10倍。当户最高达6万元,基本上满足了广大劳动人民济急资金需要,在解决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958年随着生产的发展,城乡就业人数增加,广大劳动人民临时困难不断缩小,有可能通过精打细算,节约安排而自行解决。小额贷款质押所(即典当业)已逐步失去作用。根据“加强管理,逐步淘汰”的方针,经市人民委员会核准改造转业,于1958年4月15日起停当清理。9月清理完毕,宣告典当业改造工作的胜利完成。

    后记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执行了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政策,金融业在改革中起了巨大的变化。在新形势下,人民银行施行中央银行职能,以人民银行为主体,专业银行为基础,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在我市已经形成。有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人民银行,有工商、农业、中国、建设四家专业银行,还有保险公司,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又新设了综合性的交通银行。1987年以来又陆续组建了集体性质的海曙合作银行、湖东、汇丰、垦业、城市信用社。1988年继续组建了工商联合、侨宁、明州城市信用社。
    1983年由人民银行领导建立了国营金店,以后第一、二、六百货商店,友谊商店等都陆续开设金银首饰品专柜,1987年由金银饰品厂开设了天宝银楼。
    1988年9月9日,由工商银行支持,市商业局饮食服务公司举办的“典当拍卖调剂行”开业,是我市停了32年后的第一家典当业。
    宁波市金融业日趋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