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四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摘要)
字号:[  ] 发布日期:2013-02-26  

  崔秀玲

 

  一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768件。经审查,立案708件,其中集体提案76件,委员提案632件。提案分别送交111个部门和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52件,占35.6%;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384件,占54.2%;对因受条件限制未能采纳或留作参考的72件,承办单位也认真作了说明。未予立案的60件,已转为委员来信或以其他方式作了处理。共收到提案办理反馈意见表658件,反馈率为93%。其中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632件,占96.1%;不满意的6件,占0.9%;未表态的20件,占3%。对提案者反馈不满意的办理件,提案委员会商请相关承办单位作了重新办理。

  总体来看,一次会议的提案内容丰富,调研深入,所提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和改进相关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部分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提案,为相关部门制定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据初步统计,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为推进提案办理落实,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新出台或修订各类政策和制度31项,实施便民、利民、惠民实事工作近50项。在服务科学发展、推进经济平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方面,关于促进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发展和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等提案,市经信委予以认真办理,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若干意见》、《关于保增促调推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针对抓紧申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的提案,市财政局与提案单位作了充分沟通,目前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加大中小创新型企业扶持力度、加快科技金融发展等提案,市科技局、金融办予以积极采纳,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科技“领航计划”加快推进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天使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关于欧美债务危机背景下发展宁波进出口贸易的提案,市外经贸局将办理工作与全市外贸服务月专题活动相结合,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扶持小微外贸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外贸进口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根据加强品牌建设管理的提案,市工商局将相关建议充分吸纳到加快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之中。关于加快休闲旅游特色街区建设的提案,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启动编制全市特色街区发展规划,市贸易局拟定《关于加快宁波市商业特色街区建设与发展若干意见》。在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关于创新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建设的提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全市推行“一委一居一站”的新型城市社区管理体制。针对加快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提案,市政府出台《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并启用相关信息系统。根据规范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企业加班加点行为等提案,市编办牵头制定《宁波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市人社局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针对努力解决失能老人护理问题的提案,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市民政局牵头编制《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关于成立校园安全事故处理专业调解机构的提案,市教育局给予积极回应,已开展全方位的调研和论证。针对加强精神健康的提案,市卫生局将推进精神卫生工作作为我市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启动市康宁医院改扩建工程,开展市、县两级精神健康防治医生的业务培训。根据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和推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办法》,市体育局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委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问题的诸多关注,市政府出台《宁波市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通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平台,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和肉菜追溯信息系统。在构建现代都市、强化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针对缓解交通拥堵的提案,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实施削峰填谷等13项措施,积极改进交通新“四禁”办法。根据应对PM2.5空气质量污染的提案,市政府整合出台清洁空气行动相关的环境经济政策,强化煤耗总量控制,大力推进城区“禁燃区”建设、机动车排气综合防治、扬尘治理等工作。针对加强和扩大保障房体系建设的提案,市住建委成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阳光分配”政策。结合完善城管法规规章制度体系的提案,市城管局修订完善《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针对集中整治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的提案,市政府出台《宁波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广告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针对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案,市环保局编制《宁波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各县(市)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容纳入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及其考核体系。根据建立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的提案,市法制办会同市监察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宁波市行政电子监察管理办法》和《宁波市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配套制度。结合提升宁波高速公路出口景观绿化档次的提案,市政府研究出台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并由市交通委牵头实施5个高速公路出入口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提升文明素质、建设文化强市方面,结合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提案,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海外高层次人才“3315计划”、“一县一品牌”创建、推进“三年万套”人才公寓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人才激励奖励等一系列政策意见。结合加强新生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提案,市委统战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宁波市“创二代”联谊会,加大对新生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训力度。针对注重新生代农民工心理辅导的提案,市总工会将建立心理健康促进机制作为创新社会管理重要内容,开展“送员工精神福利”为主要内容的外来务工人员心理关爱服务活动,建立宁波市职工心理健康研究服务实践基地,大力开展和谐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关于建立宁波阅读节的提案,市委宣传部对近年来全市全民阅读活动作了总结讨论,并提出了今后工作方案。针对加快培育文化市场的提案,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开展市民满意的文化消费场所调查和评比,将于今年首次发布全市文化消费指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亲自阅批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市政府领导带头领办重点提案,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对提案办理作出的批示达23件次,有力地推动了提案的办理落实。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市政府办公厅修订完善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则及实施细则,举办了政府系统提案办理工作培训班,同时通过《督查专报》等形式加大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督查通报力度。各承办单位切实把办理工作与“三思三创”、“创先争优”相结合,努力在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创新方式、提高实效上下功夫。如市人社局、民政局、城管局、外经贸局等单位实行局级领导“包案制”,局级领导面商率达到100%;如市交通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坚持以“走进交通”、“走进交警”、“走进国土资源”等形式,加大与委员交流互动力度,积极搭建知情明政平台;如市住建委在原有“四访”制基础上,探索建立提案办理与年度重点工作同步计划、同步推进、同步实施的“三同”制;如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规划局等单位进一步健全限期办结、集中面商、联合会办、四级审核等办理机制,保障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开展;如市发改委、卫生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采用自动化办公系统,定期在网上公示办理进展情况,实行网上督办等等,有效提升了提案办理质量,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不断开拓创新,使十四届政协的提案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强化知情服务,注重选题引导,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提升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基础,从关键环节入手引导、帮助提案者提出高质量提案。一是利用新委员培训和十四届政协委员轮训的机会,精心组织提案知识培训,提高委员提案意识。二是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公开征集提案线索,邀请党政部门向委员通报情况、组织委员参加知情视察、专题座谈和政情交流等活动,努力为委员明实情察民意创造条件。三是精心编写提案选题参考目录,加大集体提案征集力度,注重对委员的选题引导,发挥党派、团体和界别提案的示范作用,加大高质量提案的征集力度。四是强化提案审查和立案过程的协商咨询,加大对同类提案和重复提案的并案力度,开展对提案交办的预先征询,切实提高提案立案质量。

  (二)健全办理机制,加大督办力度,着力增强办理实效。坚持把增强办理实效作为提升提案工作的目的和检验标准,加大对提案办理全过程的督办跟踪力度。一是推进提案分层次督办,全年共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8次,参与提案办理工作调研、协商30余次,走访提案承办单位20余家。二是加强提案办理“回头看”跟踪督查,对8件重点提案和部分受委员高度关注、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重要提案进行集中督查,同时建议市委督查室对市委主要领导阅批的8件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反馈。三是重视“不满意”提案的重新办理,加大对提案办理意见的征询反馈力度,督促承办单位对委员反馈“不满意”提案作了重新办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提案者和督查部门。

  (三)突出制度建设,加强调研交流,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提升提案工作的根本保障,进一步优化提案工作服务保障。一是修订完善《政协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征集实施办法》等5项配套的提案工作细则,推动提案工作规范运作。二是承办全国省级、副省级市政协学习贯彻“两办”《意见》专题研讨班,参加全国副省级市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积极开展与兄弟省市提案部门的工作交流。三是增进“提”、“办”双方的协商互动,认真解答和协调处理委员的疑问,共受理“提”、“办”双方投诉、咨询60余次。

  三

  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要求,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坚持把关注民生、履职为民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加大创新力度,扎实有序地推进提案工作。为此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形成提案工作合力。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不断巩固发展提案工作业已形成的良性格局。要进一步明确提案在政协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内外力量,形成提案工作合力。

  (二)加强示范引导,切实提高提案整体质量。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党派团体的骨干作用、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和界别的特色作用,通过优化提案选题、培育重点提案、加大提案公开力度等方式,引导提案者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保障方面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更多立意高、选题准、分析透、建议实的高质量提案。

  (三)加强跟踪督办,努力增强提案办理实效。要切实完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建立健全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制度,推动承办单位之间、承办单位与提案者之间的沟通协商,加大党派、团体、界别和专委会提案的督办力度,加强对委员关注度高、涉及部门较多、办理难度较大提案的跟踪办理,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工作创新,着力提升服务效能。要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开展提案工作交流研讨,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搭建提案征集、信息交流、咨询协商和民主参与等服务平台,加大提案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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