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协委员建议:宁波应立法保障同工同酬
字号:[  ] 发布日期:2013-02-19 信息来源:中国宁波网 信息作者:滕华 赵清

有人说,对坐在同一间办公室里的同事而言,最远的距离或许是,每天都干着一样的活儿,但到了月底,你拿7000元的工资,我却只有2000多元。一切只因,你是正式工,而我,只是一个编外的劳务派遣工。

上面说的不是话剧,而是全市6万余名坚守在许多垄断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里的劳务派遣工曾经或正在遭遇的现实。市政协委员、市总工会副主席姚晓东提出了他的建议,呼吁别再把劳务派遣工视作“二等公民”,宁波应立法保障他们同工同酬的待遇。

同样当保安工资差了两三倍

昨天上午9点,在政协联谊中心,报到完毕的姚晓东拉着记者聊起了他今年打算提交的建议。谈话是从一则故事开始的,那是前两日走进劳动维权中心的一位青年的口述实录。

29岁的小赵家在鄞州农村,去年经人介绍去了市内某大型事业单位当保安。工作实行的是两班倒,月工资2000多元。刚开始他还觉得不错,收入虽不高但胜在清闲。等到年底发“双薪”了,小赵才看出里面的问题。一位闲云野鹤般每天只上2小时班的保安同事,竟然每月领的是7000元的工资,他要两班倒,却只有人家的三分之一。问起缘由,人事主管一句话把他堵得哑了口:“人家是正式的,你是外面劳务公司派遣来的!”

“工资差两三倍是极普遍的现象。”姚晓东说,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工实行的是不同的工资标准和分配方法。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岗位工资按标准薪酬执行,而劳务派遣工则按劳动力市场价格确定,普遍低于合同制员工。

全市估计有六七万派遣工

小赵的遭遇并非个案。姚晓东介绍说,去年市总工会调查了56家企业,其中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国有及其控股企业有21家,劳务工人数为19089人,达到了45%的比例,在一些垄断行业比例甚至更高。

宁波全市究竟有多少劳务派遣工?姚晓东给出了一个不小的数字:六七万人。“这是去年市总工会依托工商等政府部门,对全市劳务派遣公司分布情况做的一个全面摸查得出的”。

调查显示,我市劳务派遣工从行业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建筑、工业制造、电力、邮政、通信、港口、银行、三产服务、交通运输等行业。从用工单位性质来看,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为主,民营企业极少。目前,全市153家劳务派遣单位,共有派遣工约六七万人。

调查发现,一些企业在主要岗位、主要工种上长期大量使用派遣工,如银行系统在柜员等主要业务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接近半数,电力系统在电网管理和维护上大都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不少派遣工在用人单位那里已经不再是从事“辅助性、临时性”等岗位,完全被当成了主力、骨干在使用,有的甚至已经当了中层管理人员,但他们的收入与同级别正式工比起来,仍是落后不少。

建议立法推进“同工同酬”

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剑指劳务派遣被滥用现状,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宁波是有立法权的城市,建议相关部门抓紧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在立法上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加强可操作性。”姚晓东说,比如对涉及劳务派遣工实际利益的保险及福利待遇问题的认定,都需要加以规范,使《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真正成为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护身符”。

此外,他建议进一步完善国企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纳入国企工资总额,为企业提高劳务派遣工工资留出足够的空间,从机制上推动解决劳务派遣工和正式职工同工不同酬问题。

“要说彻底的同工同酬,可能有一定难度,毕竟不同的劳动合同方式,也会造成缴纳相关养老金福利等差异。”姚晓东希望,在劳务派遣工短期内无法消除的情况下,应当逐步完善“过渡措施”,缩小工资和福利保障差距,进一步向同工同酬靠拢,减少社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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