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宁波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字号:[  ] 发布日期:2012-04-22  

(2012年4月21日政协第十四届宁波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宁波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17日至21日举行。全体与会同志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大会的各项任务。这是一次继往开来、民主求实、团结奋进的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唐一军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胡建岳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十三届市政协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动员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齐心协力谋发展,尽心竭力惠民生,凝心聚力促和谐,着力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作出了重要贡献。常务委员会对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实事求是,对今后五年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今年的工作部署切合实际。会议要求新一届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务求抓好落实。 

  会议赞同刘奇市长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会议其他报告。委员们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六个加快”战略,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创建“四好”示范区积极协商议政。会议认为,过去五年是我市在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道路上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创新突破,各项事业取得重要进展的五年。政府工作报告主题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充分体现了在转型中跨越、在克难中奋进、在创新中提升、在惠民中发展的新要求,是一个务实创新、催人奋进的报告。会议希望新一届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确保转型升级实现更高水平突破,社会民生实现更优品质提升,城乡区域实现更深层次融合,改革开放实现更宽领域拓展,生态环境实现更大程度改善。

  会议经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了政协第十四届宁波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议要求十四届市政协常委会继承和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发〔2011〕16号文件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宁波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以新的作风、新的形象,努力推动我市政协事业新发展。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宁波发展历程中具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时期,是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深化“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人民政协的凝聚力、服务力、履职力、创新力和影响力,努力做到政治协商更加规范,民主监督更加有力,参政议政更加到位,服务民生更加有效,团结联谊更加广泛,扎实推进政协工作创新发展,为全面实施“六个加快”战略,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努力成为发展质量好、民生服务好、城乡环境好、社会和谐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号召,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倾情履职,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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