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政协慈城联络委为民立言,大声呼吁——公证业务“大户”慈城亟盼公证机构
发布时间 : 2011-06-07  09 : 05 来源 : 联谊报 作者 : 徐建平 字号 : [] [] []

  在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司法所开展的日常法律咨询中,有关如何申办遗嘱公证、继承权公证、财物赠予公证等的公证事项咨询约占咨询量的一半以上。然而,公证服务却未延伸到慈城。当地群众盼望,早日能在慈城设立公证机构,享受方便的公证服务。

 

  记者采访中得知,随着慈城镇卫星城建设的加快推进,土地承包及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流转合同、农民生活生产经营等各类公证业务也逐步增多。为避免经济纠纷、遗产分割纠纷等,越来越多的慈城群众选择通过公证手段来进行事前预防。在2008年江北区信业公证处承办的4911件公证件中,慈城镇占到了近六分之一,约为772件。而到了2009年,该公证处承办的6631件公证业务中,涉及慈城镇的业务量蹿升至1600余件,直逼总量的四分之一。

  近年来,慈城镇各类征地拆迁项目大增,并由此产生了大量公证需求。比如拆迁中涉及的分户公证,直接涉及到老百姓能分到多少面积的房,由于直接涉及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成为征地拆迁中的公证业务“大户”。以慈城镇2010年相关数据为例,全镇农拆共涉及624户拆迁户,其中396户有分户公证需求,约有100余户需要进行户主死亡公证、60余户涉及离婚公证。在所有拆迁户中,还有超过七成的拆迁户为使房屋面积达到所需档数,需办理父子间、母女间等的赠送公证。

  然而,慈城镇目前还未开设公证服务机构。群众办理公证事项,要远涉约20多公里才能到达最近的江北区信业公证处,如果是以居住在农村地区的老百姓为例,这个距离可能要扩大到30至40公里。不少公证事项办理要往返公证处多次,在农村公共交通尚不太发达的情况下(一般通村公交一天只有2~4个班次),普通群众享受公证服务必须付出较高的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

  江北区政协慈城镇联络委员会十分关注慈城群众公证服务不方便的问题。联络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乡镇一级不在明确的可设立公证处的行政级别之列,但按照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中心镇改革加快卫星城市发展的若干意见》,慈城镇已被赋予大部分相当于县一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因而建议在慈城设立公证处,作为正式公证机构直接承办慈城辖区内的公证事项,服务当地群众。如果设立公证处条件不成熟,可以在慈城设立公证处的派出机构——公证办事处来开展日常公证业务。公证办事处具体负责全镇公证业务的联系,做好出证前阶段的各项准备工作,然后报江北区公证处,由区公证处按照办证程序出证。或者在慈城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开设“公证日”服务,确定每周的某一天为“公证日”业务办理日,由区公证处派员集中受理慈城辖区的公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