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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住宅小区雨污分流率
字号:[      ]   发布日期:2009-08-28   浏览次数:   
宁波市政协委员 唐军
  目前,宁波市住宅小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的症结主要集中在擅改住宅内部建筑功能,在阳台上放置洗衣机或设置拖把池,或将阳台改成厨房,甚至改成厕所。住宅小区内部的截污工作,从表象上看来是个小问题,但如果考虑到整个宁波市区,阳台废水的排放量还是相当大的,如果不加及时处理,势必会影响到截污工程的效果,“碧水”的目标难以实现。因此,如何彻底解决住宅小区的雨污分流,杜绝阳台废水直排内河,应成为政府亟须解决的课题。
    以宁波市2002年交付使用的香格里拉小区为例,该小区(东区)现有住户5 l 2户,其中将洗衣机放在阳台的有368户,占71.9%。根据宁波市水利局发布的《2006年宁波市水资源公报》中供水与用水指标,宁波市2006年居民的平均日用水量为204升/人,而根据中国社调网相关数据显示,家庭日用水量中洗衣机用水所占比例为50%~60%。由此可以计算,目前全市每户(按户均3.5人计)洗衣用水为204×3.5×50%=357升,那么整个香格里拉小区(东区)排入内河的日废水量应为131吨,而按照设计,该小区的所有污水都应排往江东南区污水处理厂。我们从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调取了离香格里拉小区最近的镇东桥内河监测断面近四年的部分监测数据,发现通过近几年的截污工程建设,内河水质的有机质含量正逐年下降,说明截污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总磷指标不降反增,直接反映出洗衣废水对内河污染程度还在逐年增加。
    对于规划筹建中的住宅小区,建议在新建小区初步设计图纸审查时,要求雨水立管单独设置,并不得放在阳台内部。阳台仍设地漏的,须接入污水系统。小区住宅建成后,将该项要求作为综合验收考核内容,没有实施的不予通过。
    对于收集立管已建成但尚未投入使用或在建、将建的小区,建议由建设部门负责督促房产开发商落实整改,在封闭阳台增设污水管并纳入小区污水系统。
    对于已验收即将投入使用的新小区,建议由物业管理公司督促住户不得将洗衣机、洗衣池污水排入阳台地漏。
    对于尚未实施雨污分流但已投入使用的老小区,建议结合老小区整治工程,增设屋顶雨水收集管和室外雨水立管,阳台污水利用原有收集管纳入小区污水系统。
               来源:联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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