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0 日)
常敏毅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第十二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
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运用提案形式认真履行政协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2296件,经审查立案2102件,其中集体提案245件,委员个人和联名提案1857件,委员参与率达89%。提案分别送交80多个部门和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未予立案的194件通过转为委员来信等方式作了处理。对提案者反馈不满意的办理件,提案委员会商请相关承办单位作了重新办理。
常委会把提案工作作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民主监督、坚持履职为民的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在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使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提高提案质量是促进提案落实的前提和基础。各界委员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及政协各专委会,立足自身优势,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有情况、有分析、可行性强的提案,特别是党派团体及政协专委会提案质量普遍较高。据统计,提案被有关部门采纳和基本采纳的占80%以上,不少提案落实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对促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提案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有关工业经济、财贸金融、道路交通、农林水电等方面的616件,占提案总数的29.3%。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都市型工业发展、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等提案提出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大非公有制企业招商引资力度、畅通民营企业信息渠道、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改善道路交通设施、发展农业信息技术、开辟高山蔬菜“绿色通道”等建议,被有关部门吸纳于实际工作之中。缓解行车难、停车难问题是近年提案关注的热点之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提案建议,将其作为我市“解难创优”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出台了有关政策措施。加强新农村建设、整治农村环境等建议正在逐步落实。
有关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632件,占提案总数的30.1%。关于推进东部新城开发建设、加快旧村改造步伐、构建宁波新历史文化名城、加快湾头半岛整体开发、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节水型城市、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防止有害物质污染食品等建议,分别融入我市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思路,并已逐步实施。禁止燃油助动车在市区行驶、严厉打击城市“牛皮癣”制造者等提案落实后,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
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455件,占提案总数的21.6%。委员们十分关注我市的科技发展,先后提出了关于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建设市科技研发中心、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强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发展农业信息技术等提案,因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及配套措施时被吸纳。提高高校办学水平、均衡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改善新宁波人子女义务教育状况,以及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提案,对促进我市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提案提出后,市政府采纳相关建议,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大病统筹覆盖面已达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0%以上,为全市300多万农民的医疗问题提供了政策保障。加快竞技体育上新台阶的提案,对于我市体育事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有关社会保障、政法统战及其他方面399件,占提案总数的19%。广大群众比较关注的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农村低保工作等提案,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重新修订了《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我市6万多名农村困难群众享受到新低保,30余万被征地人员参加了养老保险。针对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和养老机构偏少的现状,一些委员提出了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议,被列入我市“十一五”规划,并出台了《宁波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我市法制建设、建立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城区治安管理、制止地下“六合彩”蔓延、构建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体系、群防群治抑制“两抢”犯罪、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等提案,促进了我市法制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提案督办力度加大,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大督办力度是促进提案办理的重要举措。常委会针对提案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切实加强督办工作,使提案办理得到较好落实。
重要提案,领导督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有关领导专题听取提案情况汇报,在政协报送的《重要提案摘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并联合召开办理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分别制定和完善了有关《工作规则》及《办理细则》。组织检查组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去年还对16个部门提案办理“回头看”情况进行了检查。市政府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提案由主要领导重点督办,有关领导分工督办。市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和协调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问题,许多提案建议在已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和工作方案中被吸纳,使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各承办单位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加强对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并采取跟踪办理、突破难点等多种有效措施,加大了办理工作力度。许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上门征询提案者意见,提案办理的协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提高了办理的质量和实效。
重点提案,重点督办。对于人民群众较为关注、需要政府部门着力解决的提案,市政协每年选择5件作为重点督办件,由主席会议和有关主席分工督办。通过召开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及承办单位负责人、市政协负责督办的领导及有关专委会负责人、提案人参加的 “三见面”办理协商会,开展视察检查、跟踪督办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使20件重点提案得到较好办理。如关于建立城市应急处置联动中心、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加快市区停车场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建议被采纳,对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关于解决城镇无职业居民养老保险问题、扩大医疗覆盖面等建议落实后,受到群众的称赞。关于控制公交车“冒黑烟”问题的提案,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关部门增添环保型新车,改造旧车设备,加强内部管理,缓解了市区公交车尾气污染问题。
协调各方,联合督办。充分发挥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界别小组同相关部门联系紧密、专业熟悉的优势,组织开展联合督办。有关专委会参与走访提案承办大户、提案办理协商会、跟踪视察,并结合自身工作,提出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提案工作与各专委会工作密切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同时还加强了与市委、市政府提案督查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商讨解决影响办理工作的相关难题,互通情况,协调关系,共同促办,使一些难点提案得到较好办理。建立与县(市)区政协提案互动联办制度,通过协商转化,使县(市)区职权范围内无法办理的一些提案落到了实处。
视察检查,跟踪督办。常委会把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作为促进提案落实的有效手段。去年对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办理情况开展了全面“回头看”活动。通过提案人和承办单位自查,提案委员会会同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组织部分政协委员联合检查促办,市政府和市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三见面”协商办理,较好地推进了提案办理工作。如关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开发利用应同步进行、尽快建设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等提案,通过跟踪视察、协商办理,所提建议落到了实处。同时,根据提案者反馈的情况,每年有重点地开展跟踪督办活动,先后对规范路名门牌号码、推进生鲜超市建设等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实地视察,提出加大办理力度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提案工作服务功能增强,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提高提案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是提升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重要保障。常委会重视发挥提案委员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为提案者服务、为促进提案办理工作服务的意识,做好联系沟通、立案把关、协调督办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举行政情通报会、报告会、座谈会、专题讲座,组织调研视察,编发学习简报和经济参考资料等,扩大了委员撰写提案的知情面;通过编发《提案知识手册》、《优秀提案选编》、《提案参考题目》和提案知识培训,制发提案及其答复件光盘等形式,提高了委员撰写提案的水平。全会之前召开提案征集座谈会,提出征集方案,努力征集精品提案。筛选一批重要提案摘编后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督办。评选表彰优秀提案者和提案优秀承办件单位,组织委员走访提案承办大户、参加提案办理“三见面”协商会、参与重要提案办理“回头看” 等活动,调动了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运用提案形式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了提案质量的提高。
坚持立案标准,严格审查把关。从2005年开始,对全体会议期间收到的提案,由会中审查立案改在会后进行。全会期间,提案组只对收到的提案进行登记、初审和电脑录入。大会闭幕后,提案委员会集中时间进行审查立案。这样,提案委员会成员既能参加全体会议的各项活动,又有充裕的时间对提案进行仔细审查,严格把关,慎重立案,从而保证了立案提案的质量。对不予立案的提案件,都经集体讨论确定,并作了妥善处理。
挖掘提案资源,反映社情民意。对提案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选择的整理成社情民意信息,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阅批,促进问题的解决。对本市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重要问题,综合整理成19篇信息,先后报全国政协转送中央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其中,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等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试点工作》、《统一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等5篇信息报送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领导分别作了批示。同时,还将一些重要的社情民意信息转化成提案进行督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运用各种宣传媒体,着重宣传重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量提案被采纳后产生的实际效果等。先后在《人民政协报》、《联谊报》、《人民网》及市内宣传媒体上发表和播放有关稿件200多篇。选择一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提案,作为宁波电视台《政协视点》的重要内容,让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共同讲述老百姓关注的事情,先后播出有关提案专题的《政协视点》近30期,引起群众的广泛关注。
健全各项制度,推进“三化”建设。按照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目标,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提案工作的好传统、好做法加以提炼,转化为新的工作制度。重新修订了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使提案的选题、撰写、提交、办理、督办等一系列环节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提案征集实施办法》、《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重点提案产生办法和督办规定》、《优秀提案和提案优秀承办件评选表彰办法》、《提案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与《提案工作条例》相配套的工作制度。坚持提案办理目标考核制度,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实施年度目标考核。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建立健全与互联网相链接的“宁波市提案网上办理系统”,拓展了提案网上递交等功能,提高了提案工作信息化服务水平。
二
回顾这几年来的提案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根本保证
本届政协的提案有不少涉及深层次、综合性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办理起来难度比较大。由于市委、市政府和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切实把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关制度,完善项措施,不断优化提案工作环境,提案办理的落实率明显提高,使提案的作用得到了更好的发挥。
(二)提高提案质量是充分发挥提案作用的重要基础
提案质量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办理质量,也是政协参政议政水平的重要体现。因此,必须牢固树立提案质量至上的意识,不断加强对委员的培训引导,积极向委员提供知情知政服务,使委员撰写提案选题求准、思路出新、建议可行。必须坚持立案标准,严格审查立案,定期表彰优秀提案,鼓励多出“精品”,更好地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作用。
(三)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是促进提案办理落实的有力措施
“重答复、轻落实”是委员们对有些部门和单位提案办理工作提出的主要意见。因此必须切实加大对提案办理的跟踪督办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把提案办理的基础工作做扎实、服务工作做到家、督促工作做到位。特别是要坚持提案办理工作的面商制度、各级领导领办和督办制度、提案委与市委、市政府提案督查机构的联系协作制度,互通情况,协调关系,形成合力,才能使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推进“三化”建设是规范有序地开展提案工作的重要保障
提案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包括提案的提出、审查、办理、落实以及反馈等一系列环节,其处理过程必须有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和严格的程序作保证。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同时还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工作途径和方法,这样提案工作才能常做常新,常做常实。
十二届市政协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形势的发展、群众的期望和委员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对提案工作中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和研究不够;有些提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提案交办后的联系沟通工作尚需加强;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还需加大力度等。这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努力改进。
三
提案工作是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实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做好新一届市政协提案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为此建议:
(一)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
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促进提案落实的重要基础,要求委员多搞务实调研,多谋发展良策,多献可行之计,努力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政协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多出提案精品。提案委员会要继续严把立案关,并对每年立案提案的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改进立案审查工作。要积极宣传质量高、社会效果好的提案,引导和鼓励委员多写一些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提案,在确保提案质量的基础上,促进办理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增强全局意识,充分发挥整体功能
提案工作是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强化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提案工作的整体功能。要加强同广大政协委员、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和沟通,加强与提案承办单位和市委、市政府提案督查机构的协作配合,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各专门委员会要积极参与提案工作,协助督办有关提案。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形成整体推进、协调高效、规范有序的提案工作新机制。
(三)增强创新意识,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创新是做好提案工作的不竭动力。要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研究新形势下提案工作新的特点和内在规律,积极开拓创新,给提案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要认真贯彻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提案工作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充分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研究以提案为载体拓展民主监督领域、加大督办力度等新方式。切实加强提案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努力使提案工作更加富有特色和成效。
各位委员,2007年是我市深入实施“六大联动”,实现“六大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之年,也是十三届市政协工作的开局之年。提案工作责任重大,大有可为。我们要团结合作,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