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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市农村职业教育的建议
字号:[      ]   发布日期:2008-11-13   浏览次数:   

    中共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全面提升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为此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应出台一些更加便于人才流动的优惠政策,鼓励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投身于农村职业教育。建议开展教学工作改革试点,在教师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上,把教师报酬与招生规模、工作业绩更紧密地结合,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制定便于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

    二、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培养新型农民的保障机制,切实推动农村成人教育为“三农”服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培养新型农民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专项经费投入,落实相关编制,深化实行政府对农民培训的补贴政策,推动乡镇利用各类教育资源,普遍建立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使其成为技术引进、示范、教育培训、服务的多功能基地,努力扩大培训规模,争取用3—5年时间使农村劳动力都能接受一次实用生产技术培训。

    三、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优先录用取得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劳动保障、人事、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建立投诉、举报等制度,加强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对违规者要责令纠正并给予处罚。

    四、政府对职业教育中的涉农专业给予补助目前农村职业教育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即“离农教育”发挥了较强作用,但对如何培养留在农村、为建设新农村服务的新型农民,如何使农民成为农业生产骨干发挥作用不足,即在农村职业学历教育中缺少种植、养殖等涉农方面的专业设置。建议政府确定一批与农、林、渔相关的专业,选择中等职业学校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费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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