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有效性是衡量任何工作取得成功的一条重要标志。随着人民政协事业的不断发展,党和人民、各级政协组织越来越关注提高政协工作的有效性,不仅重视政协工作的过程,而且重视政协工作的结果;不仅重视围绕哪些问题履行职能,而且重视履行职能取得哪些成效。
一、提高政协工作有效性是当前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增强有效性是适应人民政协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位必须有为,有为必须有效。党中央进一步确立了人民政协的地位,作为人民政协必须要有所作为,要有所作为就必须从提高政协工作有效性出发,让工作内容充实起来,工作形式活跃起来,使得各项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以政协工作的实效,体现其所发挥的独特作用,与其重要地位相称。《意见》从实践和操作的层面,对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开展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作出具体的规定,可操作性很强。这些要求的落实、规定的实施、工作的推进都需要我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推进政协工作有效性的提升。只有不断推动履行职能取得实效,才能把中央《意见》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
增强有效性是人民政协工作围绕中心、体现民心的需要。人民政协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新的贡献,就必须积极投身中心工作,和党政工作合拍同向,共同致力于又好又快发展,这就要求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在促进党政科学民主决策中发挥更大作用,要求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在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取得实效。
增强有效性是提升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水平的需要。人民政协的协商议政必须着眼实际,讲求实效。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真实的情况,倾听群众的呼声;需要我们虚事实做,讲究质量,注重实效;需要我们着力组织好政协的各项重大活动,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提出富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并使这些意见建议在党政决策中能够得到采纳和体现,同时政协工作有效性的充分体现,有利于调动广大政协委员的积极性。
二、提高政协工作有效性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方政协一些经常性的工作中出现政协工作的有效性不高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效。一是政协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得不够到位。有些工作与党政工作中心贴得不够紧,没有充分发挥智囊团、人才库的作用,对党政决策参考作用不明显;有些工作的节奏与党政工作滞后,意见建议报送时,党政有关文件已经出台,出现和党政有关工作慢半拍的现象。二是对政协意见建议的跟踪落实不够。政协意见建议报送后,往往着眼于领导有无批示,而对批示后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跟踪不够,与有关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督办不够,使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效难以体现出来。三是为委员参政议政提供服务的工作做得不够。有时为委员提供的信息不充分,以致委员与党政部门的信息不对称,有时组织委员参政议政活动,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不到场,出现“自拉自唱”的现象,既影响委员提出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又影响了意见建议的落实,还影响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四是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不够深入。有时调研视察满足于一般的知情,“走马观花”的现象比较普遍,难以为委员参政议政提供充分的感性认识和详实的资料。调研视察后缺少深层次的议政和思考,成果体现不出来。五是政协工作的协同程度不高。有些经常性工作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政协工作“一盘棋”往往停留在口头上,在具体工作时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提升。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在工作的事前策划上准备不足,有的是在工作的运行中实施不得力,也有的是在工作的反馈督办上抓得不紧,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没有真正对提高政协工作的有效性重视起来,贯彻下去,落到实处。我们要从发挥政协组织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重要作用的高度,正确认识这些影响提高政协工作实效的不利因素,把消除这些现象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切实提高政协工作的实效。
三、提高政协工作有效性应着力把握“五性”原则
要在履行政协职能的各项工作中提高有效性,必须注重把握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协同性和创新性的原则,努力提升政协工作的实效,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新阶段。
第一,把握科学性原则,为提高政协工作有效性夯实基础。科学性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础。政协工作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选题的确定,工作的方式方法、意见建议的提出等各方面提高科学性,为党政决策提供真正有价值的参考。如:在提高调研视察工作的实效上,要做到科学选题。确定的调研选题宜小不宜大,宜专不宜广,宜精不宜杂。当然,说选题宜小不宜大,不等于不做大题目的调研,在做相对大一点题目的调研时要从内容、空间、时间、范围作一定的科学限定,使选题更加科学、具体准确。同时还要在调研方式方法上体现科学性。要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听取普通群众的反映,要采用抽样统计、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促进调研方法科学、灵活,推进调研工作的深入。要改进视察活动的组织形式,既要有知情性的集中视察,也要有专项视察、无陪同视察,更好地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提出新对策。
第二,把握针对性原则,为提高政协工作有效性提供前提条件。政协工作要有有效性,就必须避免贪大求全,要在突出针对性上下工夫。突出针对性,一方面要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政协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切实做到党政工作中心就是政协工作的中心,党政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就是政协工作必须突出的重点,通过履行职能,使政协工作始终贴紧中心干,围绕发展转,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另一方面就是要突出“为民”宗旨,把促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作为工作重点。群众利益无小事,既要抓住事关群众利益的大政方针建言献策,也要在住房、上学、看病等问题上为群众呼吁,促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第三,把握可操作性原则,为提高政协工作有效性提供有力抓手。政协工作的实效体现在履行职能成果的水平上,政协的建言献策、意见建议,要避免犯“虚”的毛病,要虚实结合,以虚带实,以实促虚。具体讲,就是要从大处、虚处着眼,从小处、实处入手,少说空话和大道理,多提有实际价值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只有具可操作性才能有利于党政部门更好的办理落实,使政协所提意见建议不流于文件,不止于领导批示,而是真正起到实实在在的促进作用,这样既达到了促进党政改进工作的目的,又有利于提高政协工作的实效。
第四,把握协同性原则,为提高政协工作有效性提供切实保障。增强协同性,形成整体合力是提升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在政协内部,要注重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广泛代表性和包容性优势,各项工作积极吸纳党派团体、政协界别共同参与,把各方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无论是办公厅还是专委会,无论是例会,还是调研、视察、提案、信息等工作,都要互有配合,互有补充,既发挥各自优势,又形成工作合力。在政协外部,要切实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政协工作是否有效,党政部门能否抓好对政协意见建议的落实是关键。政协工作在提高所提意见建议水平的同时,要积极与党政部门多联系、多沟通、多配合、多促进,促使党政部门支持政协工作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为提升政协工作有效性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撑。
第五,把握创新性原则,为提高政协工作有效性提供不竭动力。政协工作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在工作中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履行职能的活动形式、组织方法、工作方式上不断探索。如:要扩大政协工作的开放度,在政协的各项工作中吸纳各界群众共同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促进履行职能工作的开展;要针对新情况,对现行提案评价体系中的若干指标作出修订,以增强提案评价方式的科学性,促进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把政协工作向基层拓展,通过社情民意联系点、委员信箱等形式,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使政协工作真正体现为民宗旨;进一步改进调研视察的方式方法,使政协调研视察能掌握到更真更实的情况,为党政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要进一步完善政协意见建议的办理反馈机制,使政协意见建议能在党政工作中落到实处,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