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国的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历有因续,代代传承,形成了中华民族遵纪守法的优良传统。历史发展到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赋予了遵纪守法新的内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遵纪守法为荣,强调的是文明行为方式和做人准则,彰显的是人格自律的力量,倡导的是社会主义法制观和道德观。从这个意义讲,遵纪守法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每个公民必备的道德品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各界群众的代表,在群众中具有较大影响,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守法纪底线,筑牢道德防线,时时不忘法纪,事事依法进行,以模范的行为影响和教育他人,推动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树立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
(一)知法明纪,打牢思想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遵纪守法必须首先学法懂法。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特别是“五五”普法方案规定的必学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纪律、制度,熟练掌握,深刻领会,真正懂得什么是遵纪守法、什么是违法乱纪,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要深入学习领会“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为内容的荣辱观,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纪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在学法用法过程中,切实树立法律至高无上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法制观念,在思想深处提高认识、打牢基础。要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行为,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并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要有“吾日三省吾身”的自律勇气,自觉用法纪、道德和信念等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要积极倡树遵纪守法理念,提高法律素养,增强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
(二)遵纪守法,自觉付诸行动。遵纪守法既要“真知”,更要“真行”。广大政协委员要切实将法纪标准变为自觉行动,坚持知行统一、言行一致,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努力营造处处井然有序、人人崇尚法治的和谐社会。应当看到,当前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现象依然存在。逆法而动,越规而行,最终必然自食恶果。为此,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常存“慎独”之心,保持清醒头脑,变他律为自律,把握自己,不干违纪之行,不做“越轨”之事。要谨言慎行,循规蹈矩,绝不能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在“小事”上不奉公守法,就容易在大是大非面前“摔跟头”。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时时刻刻警示自己,事事处处约束自己,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要关心、支持、参与“五五”普法工作,努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高潮。
(三)率先垂范,树立良好形象。政协委员政治荣誉高,工作责任重,社会影响大,要带头遵纪守法,自觉落到实处,发挥表率作用。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既要一丝不苟地遵守党规党纪,更要不折不扣地遵守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在党政机关工作的政协委员,要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公平正义,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在司法、执法岗位上工作的政协委员,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让违法乱纪的人受到惩处,让遵纪守法的人得到保护,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从事民营经济的政协委员,要坚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合法致富,不偷税漏税,不制假售假,不坑蒙拐骗,不做违法乱纪之事。在农业和农村一线工作的政协委员,既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又要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大力宣传与农民、农村、农业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遵纪守法,人人有责;依法治国,任重道远。政协委员要经常想想自己的身份,看看自己的言行,常思立身之本,常怀律己之心,认真学法,带头守法,依法办事,树立良好形象,为建设法制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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