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政协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做好社区工作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近年来,各部门围绕本地社区建设目标,创造了许多好做法和新经验,社区建设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与城市化发展的要求相比,社区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社区缺乏吸引力,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强;社区居委会行政化、机关化倾向较为突出;社区服务功能较弱,面向全体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未能形成社会化、网络化和产业化;社区建设经费保障不够有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等等。
为此,在县七届政协十二次常委会议上委员们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大社区建设力度:
加强政府从事社区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建设。建议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赋予社区办更多的职能,配备专职主任,落实社区办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并与县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切实加强对街道社区建设的统筹工作。要健全社区建设考核和评议机制,逐步建立以构建和谐社区目标的社区建设综合考核体系。
合理配置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生活服务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文体活动设施、卫生服务设施、社区服务受理设施等公益性服务设施。重点要加强集教育、娱乐、健身、保障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要根据社区发展需求和县财力情况,逐步提高标准化菜场、养老机构、社区活动设施等公益性、需求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要通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学生托管服务、关爱弱势家庭等途径,把人性化服务理念体现到居民上学、就业、住房、医疗、救助、福利等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要加强社区网站建设,在机关、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之间建立信息互通平台。开展文化型、学习型、温馨型、环保型、绿色型、特色型等特色社区创建工作,促使社区居民形成共同的精神追求。要以"平安社区"创建为载体,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延伸落实到社区,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逐步完善社区治安联防制度,整合社区警务人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治安联防人员和志愿者夜巡队等治安防范资源,落实社区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共建理事会、居民代表会议、业主委员会、社区调解组织等各类自治组织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社区利益协调机制,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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